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州2025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大财农〔2025〕37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减量示范工作,加快2025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实施进度。现拟面向**市洱海流域辖区内**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的水稻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公开征集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1.实施地点:**市洱海流域**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实施。
2.规模及内容:建立水稻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2000亩。
二、征集对象:在**市洱海流域**镇、银桥镇、湾桥镇、喜洲镇内,2026年大春种植水稻的种植主体。本着“自愿参与”原则,有意愿的种植主体向********发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对积极从事粮油生产且规模大、管理规范、绿色集成技术应用较好的经营主体优先入选,同等条件下,以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为准,额满为止。
三、补助内容:对入选的种植主体进行生物有机肥物资补助。
四、提交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填写《**州2025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申报推荐书》(附件1),****基地所在村委会、乡****服务中心农业组核实情况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基地规模(流转土地)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3.签订种植示范承诺书(附件2),****公司、**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需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申报种植主体为种植大户的,由本人签名并加盖手印。
(二)其他要求。拟申报项目建设的种植主体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要积极配合田间农事管理、施肥调查,参加培训、观摩会、现场教学等农技推广工作。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公开征集遴选**州2025年洱海流域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二)主体申报。种植主体填写申****基地辖区村委会盖章确认,然后到所在乡镇****服务中心农业组提交项目申报推荐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乡****服务中心农业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上****发展中心。****中心将材料汇总后上报到****。
(三)遴选公示。********发展中心对种植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及实地核查,通过审核核查结果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对确定的项目****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申报时限
2026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6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主体按申报时限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廖健宁 0872-****335
张永宏 087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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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