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14日作出(2025)皖0706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以下简称“汇森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1月19日作出(2026)皖0706破2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公司破产程序,化解公司债务危机,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管理人现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投资人的主要内容
****公司基本情况
汇森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85986XP,注册地址为**市****花园,法定代表人为陈卫兵。
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凭有效资质经营);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销售;普通货物仓储、装卸;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农副产品销售(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
****公司现状
汇森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开发的金色阳湖湾项目已经停工多年,目前尚有部分在建工程没有完工。****银行贷款、工程款、民间借贷等大量债务。
1、未完工程情况。
汇森公司开发的金色阳湖湾项目共13栋楼,1号楼分1A和1B,故共分为14个单体进行验收,目前已经验收的单体为6栋住宅楼(7#楼到12#楼)、1A、6#楼,其余1B、2#、3#、4#、5#、13#楼均未竣工验收,主楼已经封顶,主要未完工程如下:
一期住宅区安防工程施工未结束;地下室消防(喷淋及通风未施工),2(A、B)#、3、#4#、5#、13#消防工程未施工;地下室人防(人防门未装,防化未施工);2(A、B)#、4#、5#、13#、1B#室外供电未施工; 2(A、B)#楼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4#、5#楼土建扫尾,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六栋住宅楼的地下室、13#楼电线、电缆及电气设备安装;2(A、B)#、4#、5#楼外装施工未结束;商业区及1B#楼周边绿化、景观未施工;2(A、B)#楼电梯未安装,因未通电不具备施工条件;1B#楼土建、安装、消防、安防、三网、闭路电视室外雨污其他配套;其他零星工程。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汇森公司资产债务情况
经初步调查,汇森公司名下资产主要有已经竣工验收尚未销售的房屋约60套,在建工程地上面积约 46000平方米。****银行贷款抵押,且有部分房屋(包括具有预售许可的尚未验收的房屋)因借款等原因备案在第三方名下。破产债权申报金额约5亿元。资产和债务以最终查明情况为准。
(三)招募投资人的主要投资方式
汇森公司需筹集资金续建工程,初步测算的工程款约2500万元,招募投资人的主要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公司
2.****公司工程(部分原施工人自行续建外的工程)
3.****公司的项目
二、招募要求
(一)招募条件
拟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的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3.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4. 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包括但不限于续建工程投资人(本项目的未完成工程将优先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续建。若与原施工单位不能达成续建合意,则该部分工程将整合纳入本次招募的续建工程投资范围,由意向投资人一并承建)、共益债投资人、整体收购投资。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5. 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 管理人根据破产程序推进的实际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 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在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予以配合。
(二)投资方案递交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6年3月20日(含当日,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截止期限)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投资方案。
(三)投资方案要求
1.意向投资人需提交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2.投资方案应当包括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具备招募条件的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及证明。
3.投资方案应写明投资方式和具体投资条件。
(四)磋商和确定过程
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后,管理人将与意向投资人进行磋商,优化投资方案。经双方初步达成一致意见的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缴纳100万元保证金,由管理人择优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选择最优投资方案。未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或者债权人会议未通过的投资方案,管理人于确定不采用投资方案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邮寄地址:**市**区梅山路18****中心45层;**市**区顺安镇金色阳湖湾3号楼售楼部二楼;
2.联系人:吴律师 189****2149 陆先生136****3525
四、其他事项
1. 本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 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程序的实际需要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4.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本次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