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审批象州县水晶乡竹山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6〕5号)

审批
广西-来宾-象州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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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新审批**县水晶乡**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象发改审批〔2026〕5号)
2026-01-19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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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关于审批**县水晶乡**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水政报〔202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项目实施实际需求,同意重新批复**县水晶乡**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水晶乡**村。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次项目拟对**县水晶乡**村道路升级改造,全长5公里,路面设计宽4.5米,其中土方工程6750立方米、人工平整场地225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225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341.07万元。项目工程建设费290.70万元(含劳务报酬金额122.84万元,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42.36%),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13万元,预备费16.2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1.07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11个月。

六、以工代赈务工组织和劳务报酬发放: 采用“乡镇政府+乡建公司+当地群众”的务工组织模式,采用“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实施。实行先劳动后支付、按劳取酬和公平、公开的原则,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劳务报酬标准。项目预计带动当地群众务工120人,其中返乡农民18人、脱贫人口防返贫检测对象102人,预计用工5517个工日,项目预计发放劳务报酬金额122.84万元,劳务报酬占申请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的比例42.36%,同时项目培训务工群众共120人、设置公益性岗位1个。

七、招标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等规定,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招标投标、签订劳务合同过程中应明确当地群众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等。

八、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局关于**县水晶乡**村道路升级改造以工代赈项目的选址意见。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无需办理,根据《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20〕1337号)》,该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项目单位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意见无需办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原批文象发改审批〔2025〕45号、象发改审批〔2025〕67号废除。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6年1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