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最低成交价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项目预算: ¥160,000
项目地点: ****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3-02 08:30
评审地点: ****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省****
联系人电话: 139****8559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2-24 1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2-27 10:00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8.1投标人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需求。 1.8.2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8.3提供消防设施维保单位星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8.4提供1份近3年(2023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1.8.5本项目人员资格要求: 1.8.5.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且从业经验不少于1年。 1.8.5.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从业经验不少于1年,且不得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1.8.5.3须配备至少3名具备职业资格的操作员(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其中至少2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 1.8.5.4项目负责人及操作人员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相应能力。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人员相应的资格证书、社保(近3个月社保)及经验证明材料)。 1.8.6勘察要求:投标人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行现场勘察以确认与该项目相关的维保内容、现场环境等情况,并填写现场勘察确认书上传苏服采(格式见第二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八),否则视为无投标资格。有疑问在投标前与采购人代表及时沟通,中标后一切以采购人定义为准,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联系电话: 0511-****6120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