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东农牧科技创新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邵阳-邵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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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 2026-02-24 09:42

《宝****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

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宝****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739-****578

地址:****经济开发区分局 邮编:422000

项目名称

宝****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开发区9号道路以南、世纪大道以东G-03-1a地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项目总占地面积5853m2,总建筑面积3547.64m2,项目主体工程为年产3万吨预混料生产线和生产准备车间,同时配套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主要为附近居民,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有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以及施工固体废弃物等,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会给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应切实做好防护措施,使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其影响具有局部性和暂时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结束即自行消失。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产排,不涉及锅炉,废水主要来自产品检验和员工生活两部分。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产品检验依托现有检验室。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检验废水经调节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检验室废气,投料粉尘,配料、混合粉尘。车间投料粉尘经车间沉降后回用于生产,未沉降的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配料、混合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后于厂区无组织排放;检验室废气通过本项目“以新带老措施”,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于楼顶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西侧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厂界东、南、北侧噪声达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按照“无害化、**化、减量化”原则进行管理。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原材料废包装袋,磁选产生的铁质杂质,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危险废物有现有工程检验室产生的检验废液、清洗废水、废试剂瓶。原材料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磁选产生的铁质杂质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现有工程检验室产生的检验废液、清洗废水、废试剂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2023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管理,并使用标准容器,暂存间具有“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防渗、防腐)功能。

****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6年 2 月 24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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