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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省零碳建筑技术标准》等36**乡建设地方标准编制项目进行立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3月5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提交至我厅标准定额处电子邮箱(****@163.com)。书面材料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附件:2025年度**省城乡建设地方标准编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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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