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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07MAAC0W1189 | 建设单位法人:李德胜 |
| 周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高新区 |
| **市高新区含谷镇河谷路10号(西永组团Y03-3-1/04地块) |
| 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35--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重****开发区 含谷镇河谷路10号(西永组团Y03-3-1/04地块) |
| 经度:106.37198 纬度: 29.5416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25 |
| 渝(高新)环准〔2024〕9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7MAAC0W****001Q |
| 2024-08-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07MAAC0W118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5********879121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2MA5UMBWK03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5-10-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30 |
| 2026-0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20kX6T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液冷电池柜2146台,风冷电池柜6993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阶段建设,本次验收一阶段建设内容为年产液冷电池柜1073台,风冷电池柜3497台 |
| 分阶段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芯分选: (2)电芯上料: (3)电芯清洗: (4)电芯贴胶: (5)端板、绝缘罩贴胶: (6)电芯堆叠: (7)极性检测: (8)极柱清洗: (9)连接片焊接、清洁: (10)焊缝检测: (11)箱体预处理: (12)模组装箱固定: (13)pack组装: (14)线束连接; (15)EOL测试; (16)箱盖安装: | 实际建设情况:(1)电芯分选: (2)电芯上料: (3)电芯清洗: (4)电芯贴胶: (5)端板、绝缘罩贴胶: (6)电芯堆叠: (7)极性检测: (8)极柱清洗: (9)连接片焊接、清洁: (10)焊缝检测: (11)箱体预处理: (12)模组装箱固定: (13)pack组装: (14)线束连接; (15)EOL测试; (16)箱盖安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激光焊接和极柱清洗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贴胶、涂胶废气产生量少,通过无组织排放。 **生化池1座,处理能力10m3/d,位于厂址西北侧,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装置和柔性连接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激光焊接和极柱清洗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设备自带的除尘设施收集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贴胶、涂胶废气产生量少,通过无组织排放。 **生化池1座,处理能力10m3/d,位于厂址西北侧,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内**生化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基础减振装置和柔性连接等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024年7月25****环境局以《**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渝(高新)环准〔2024〕91号)对****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进行了批复,其批复如下: ****: 你单位报送的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项目代码:****)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及相关报批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环评文件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审批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879121C)编制的《储能与智慧能源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和你单位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意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备案。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申请排污许可(登记备案),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和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应向我局报备验收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 根据你单位报备的水土保持登记表,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540.8元,请你单位****税务局申报缴纳。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本****生态环境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执法局负责违法行为的查处。 我局于2024年7月25日起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本批准书生效,项目方可开工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发现存在不符合告知承诺制情形、环评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或其他不能审批的情形,依法撤销审批决定,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你单位承担。 | 实际建设情况: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及水土保持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 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本单位申请排污许可(登记备案),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项目竣工后,我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和水土保持措施自主验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应向我局报备验收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我单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3540.8元,****税务局申报缴纳。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42.1 | 0 | 0 | 0 | 0 | 1142.1 | 0 | |
| 0 | 0.087 | 0 | 0 | 0 | 0.087 | 0.087 | |
| 0 | 0.034 | 0 | 0 | 0 | 0.034 | 0.03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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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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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生化池1座,处理能力10m3/d, | 检测2天,每天4次 |
| 1 | 自带布袋除尘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设备自带除尘设施 | 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检测2天,每天4次 ;颗粒物:检测2天,每天3次 |
| 1 | 本项目运营期①一般工业固废:位于联合厂房2楼,建筑面积10m2,用于收集暂存厂区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回收单位;②危险废物:位于联合厂房1楼,建筑面积为5m2,用于收集暂存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分类收集,设置围堰或托盘,收集后交危废资质单位处置;③生活垃圾:设置厂区垃圾收集点。 | 本项目运营期①一般工业固废:位于联合厂房2楼,建筑面积10m2,用于收集暂存厂区内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回收单位;②危险废物:位于联合厂房1楼,建筑面积为5m2,用于收集暂存厂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措施,分类收集,设置围堰或托盘,收集后交******公司处置;③生活垃圾:设置厂区垃圾收集点。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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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