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门区分局关于2026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辽宁-阜新-清河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2月2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6-02-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6年2月24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公示期限:2026年2月24日-2026年2月28日

联系电话:0418-****331

传真:0418-****331

通讯地址:**省**市**门区**大街1号

邮编:123006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金****公司危险废物贮存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环审〔2026〕701号.pdf

2026.2.24

2

关于《****公司年加工80万张皮革后道整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阜环审〔2026〕702号.pdf

2026.2.24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