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6年02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审批
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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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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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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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行政审批事项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2-24 11:10:59

****2026年02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6年02月24日至 2026年02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720;传 真:0886-****569

通讯地址:怒****市新******;邮 编:673199

项目

名称

110千伏**网架优化工程

建设

地点

**省****市鲁掌镇、六库街道、大练地街道

建设

单位

****公司怒江供电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110千伏**网架优化工程建设内容为:(1)线路工程:1)110kV东七Ⅰ回改接至110kV六库变线路工程。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16.1km,导线截面240mm2;2)110kV**线改接线路工程。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6.8km,导线截面300mm2;3)110kV古六T线改接至110kV**红变线路工程。采用单回路架设,**线路长约9.7km,导线截面300mm2。

(2)建设配套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设备等二次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本项目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项目临时占地、永久占地、施工活动带来的影响。线路塔基占地处的开挖活动和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将破坏地表植被,干扰野生动物的栖息。

2、声环境:输电线路基础无夜间噪声施工,昼间施工使用机械设备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大,但输电线路塔基为点状工程,各施工点施工量小,施工时间短,单塔累计施工时间一般在2个月以内,施工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亦会结束。

3、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输电线路塔基在施工中的土方挖掘、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线路拆除工程施工活动中不涉及土建施工,不产生扬尘;工程施工阶段除设备运输、废旧物资运输进出场之外,几乎不产生扬尘。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线路塔基施工产生的余土、施工废物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线路拆除产生的旧导线、地线、金具、绝缘子等材料。

5、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杆塔基础浇筑优先采用商品混凝土,部分商砼搅拌车难以到达位置采用现场人工拌和混凝土,基本上无生产废水产生。线路施工人员可租赁周边居民房屋,其生活污水可利用租住民房的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且废水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且较为短暂。本项目线路拆除无生产废水产生。拆除线路路径较短,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依托租住民房的当地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本项目线路在前期设计中已考虑了沿线主要乔木的自然生长高度,并对经过的林区采取高跨方式通过,同时由于本项目线路大部分位于丘陵及山地区域,铁塔塔位一般选择在山腰、山脊或山顶,因地形的自然高差,线路导线最大弧垂对主要乔木自然生长高度的垂直距离一般可超过4.0m的安全要求,运行期不需要大量砍伐线路走廊下方的乔木,仅需对少数特别高大的乔木的树冠顶端进行修剪,且定期修剪乔木的量很少。因此可以预测,项目运行期需砍伐树木的量很少,主要为定期的少量修剪,项目运行期对森林植物群落组成和结构影响微弱,不会促使植物群落的演替发生改变。

2、电磁环境:根据模式预测结果,本项目**单回段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6.0m时,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10kV/m的限值要求;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小于7.0m时,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本项目110kV**线改接线路工程**红变站外出线调整、利旧双回段双回线路导线对地最低高度分别为14m、21m,线路经过非居民区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处地面1.5m高度工频电磁场强度满足10kV/m的限值要求,经过居民区工频电磁场强度均可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3、声环境:根据类比对象的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本项目线路建成后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贡献值影响很小。因此可以预测,本项目输电线路建成后,线路附近声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噪声水平能够维持现状,并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大气环境:输电线路正常运行时,无大气污染物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5、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运行维护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供电局进行统一回收处理,对外环境无影响。

6、地表水环境: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

7、环境风险: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环境风险。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1一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避让措施:①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②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和施工临时便道,山区林地立塔时,利用山区防火林带、邻近线路的检修道路,避免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2)减缓措施:①划定施工活动范围,设置临时拦挡,严格控制施工占地。②杆塔基础按设计的掏挖基础实施,基坑开挖尽量采取人工方式,不使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遇质地较硬或树根分布较多的基础,辅助使用占地面积较小的微型施工机械设备,岩石基坑采取液压劈裂棒破裂,避免爆破施工方式。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行为的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③按设计方案,山地区域杆塔采取高低腿和主柱加高基础,避免基础施工区域的大开挖式场地清理,降低土石方开挖量和植被破坏面积;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集中堆放,并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平整于塔基占地区域,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降低水土流失。④严格按设计方案高塔跨越林区,避免砍伐线路廊道林木;采用无人机放线等环境**型施工架线工艺。⑤划定塔基施工活动范围线,采取临时拦挡,严禁越界施工;位于已建道路旁的杆塔,利用道路旁空地堆放施工材料,距道路较远的杆塔位置,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尽量将施工材料、开挖堆土堆存于塔基基脚间区域,降低临时工程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面积。⑥设置牵张场,优先选择旱地、已建道路等无植被或无自然植被区域;旱地和草地区域牵张场宜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⑦施工临时道路利用已**泥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开辟施工临时便道避开植被密集区,不砍伐乔木,并在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⑧塔基施工占用区域应在施工**行表土剥离,剥离表土与基槽生土按照表土在下、生土在上的顺序堆放于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并做好覆盖、拦挡等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用于项目区植被恢复或耕作区域表层覆土。⑨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铺设彩条布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⑩对可能出现较大汇水面且土层较厚的塔位要求开挖排水沟,并顺接入原地形自然排水系统;位于斜坡的塔基表面应做成斜面,恢复自然排水,排水沟均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3)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清理、松土、覆盖表层土,除复耕外对于立地条件较好的临时占地区域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当地的乡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4)管理措施:①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林业部门。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期环境管理与教育培训、印发环境保护手册,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施工期严格限制施工红线,严格行为规范,进行必要的管理监督。③在施工设计文件中应说明施工期需注意的环保问题,如对沿线树木砍伐,野生动植物保护、植被恢复等情况均应按设计文件执行;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环保设计要求施工。④在项目施工区等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附近,张贴和设置环境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自然环境。⑤加强生态入侵风险管理,加强项目区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预防和控制,强化森林**及其附近森林**的保护,确保区域生态安全。⑥严格检查进出施工区车辆和材料、及时销毁外来种,防治生态入侵和项目入侵植物散播其他区域。⑦对于线路塔基占地区域必须砍伐的林木,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

1.2生态保护红线环境保护措施:(1)避让措施:①线路塔基定位时,**110kV塔基不得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尽量远离。②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内野生植物生长茂盛时段和野生动物活动、觅食等时段。③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施工营地、牵张场、材料站、拌合站、取弃土场和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材料运输尽量利旧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施工临时便道。(2)减缓措施:①高塔架设跨越林区,控制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不小于7m,不砍伐线路廊道;采用无人机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②避免夜间作业,避免灯光、噪声对生态保护红线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3)恢复与补偿措施:临近生态保护红线的线路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选择当地的树种进行恢复,避免生物入侵。(4)管理措施:①施工时划定运输路线和施工范围,严禁越界施工造成施工区周边的植被破坏,施工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禁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②加强参建人员的管理和环保教育,应严格遵守国家法令,禁止捕猎野生动物,对发现的野生动物的活动处,应进行避让和保护,以防影响野生动物的栖息。

2、声环境:(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2)施工单位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或采取隔声带、消声设备的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4)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附近时,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减小项目施工车辆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6)在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3、扬尘污染防治:(1)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止扬尘污染。(2)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线路沿线裸露施工面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5)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4、固体废物:(1)项目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应分类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各塔基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基础施工剥离表土按规范要求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用于复垦或植被恢复。(4)在农田施工时,施工临时占地宜采取隔离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将混凝土余料和残渣及时清除。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地表水环境:(1)普适性废污水防治措施:①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住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设施处理。②施工单位应进行文明施工,严格管理施工环境,在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沟,并在每个塔基临时施工场地配备1个收集桶(0.5m3)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后,回用场地洒水降尘及设备清洗,不外排。③本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并做好地表水体附近塔基的水土保持和植被恢复工作。此外,在跨越水体附近施工时禁止向水体内排放、倾倒、废水、废渣、沙土、垃圾等。

(2)对跨越水体还需采取如下水环境保护措施:①合理选择架线位置,采取一档跨越,不在水中立塔,塔基位置应尽可能远离河岸,减少塔基对河流的影响。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在水体冲洗贮油类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③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影**体水质,施工场地尽可能远离河流。

(3)对跨越赖茂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防治措施:1)避让措施:①施工运输利用水源保护区内已**泥道路、机耕道路,不新开辟大开挖施工道路;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牵张场、堆料场、取弃土场等临时设施。②严格控制临近赖茂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AN10塔的施工活动范围,严禁进入水源保护区范围;施工运输道路利旧已建机耕道路,**施工临时便道严禁进入水源保护区范围。2)减缓措施:①优化施工车辆行驶路线,严格按照规划路线行驶,禁止驶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②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时,线路塔基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同时应避开雨天开挖;放置于塔基施工区的各种材料(钢筋、砂石料、各类工器具等)应采用彩条布与地面隔离,并对塔料用木条垫隔,以保护地表土壤及地表植被。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杆塔基础,应根据地质、地形,合理选取基础型式和开挖方式,坡地塔基宜采取不等高腿配合主柱加高设计,基坑采用人工开挖,以减少占地面积和土石方开挖量。④施工前因地制宜修建临时截排水沟以及护坡、挡墙等水土保持措施;场地平整、基础开挖产生的剥离表土、基槽土须分开堆放并标识,并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覆盖,编织袋装土进行拦挡;土石方开挖、回填施工活动避开雨天,避免水土流失而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⑤开挖土石方按先基槽土、后表土的顺序及时回填,多余土方平整到塔基征地范围内,回覆剥离表土,进行生态恢复。⑥水源保护区内塔基处的施工活动使用含油机械设备前,采取铺设吸油毡等防渗、防漏措施并及时清理;加油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废铁质油桶回收利用,多余的油料在施工完成后运出施工现场。⑦施工现场设置垃圾回收设施,对作业产生的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回收,使用编织袋运出场;禁止向水体排放生活垃圾、施工余料等固废。⑧线路工程应充分利用两侧山坡地形采用一档跨越水体,不在水中立塔,同时与水域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⑨施工人员租住水源保护区外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基础施工时采用商品混凝土或人工搅拌混凝土对基础进行浇筑,施工前应科学计算施工用水量,并在现场设置储水罐,避免生产废水的产生。3)恢复与补偿措施:施工完成后对施工场地及时进行清理**整,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塔基基脚外的塔基区域和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生态恢复(植被恢复和复垦),植被恢复宜采用当地乡土植物,避免引入外来入侵物种。4)管理措施:施工前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由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在施工期间禁止携带油漆、涂料等化学品进入保护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捕鱼、炸鱼等严重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

(4)临近玛布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防治措施:①施工前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由施工监理人员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在施工期间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水产种质**保护区内捕鱼、炸鱼等严重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的行为。②输电线路施工活动需完全避让玛布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禁止在其范围设施工营地、土、石等建筑材料堆放场、临时弃渣场、牵张场、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和场地。③施工人员租住水源保护区及水产种质**保护区外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由民房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6、电磁环境:(1)架空线路需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设计高度进行设计;(2)**输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6.0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得低于7.0m。(3)本项目**110kV架空线路在跨越建筑物时,下相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5.0m。(4)架空线路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及该处实际线高可能会随着后续设计深入而有所变化,后续设计、施工中应通过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的水平距离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5)架空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工频电场强度大于4000V/m且小于10kV/m的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营运期:

1、生态环境:(1)强化对巡线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对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2)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3)项目运行跟踪监测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加强对临时占用公益林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2、电磁环境:(1)项目运营期运维人员应加强对输电线路的巡查及维护,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2)输电线路穿越非居民区时,在耕地、园地等公众容易到达的场所区域内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声环境:定期巡检设备和线路各类接口,确保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产生的噪声。

4、地表水环境:线路运维人员定期巡线过程中,应避免在河流附近甚至向水域随意丢弃废弃物,防止对水质产生影响。

5、固体废物:输电线路营运期更换下来的绝缘子等金具,****物资部门回收处置,不外排进入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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