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所属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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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2026-02-24 11:06 | |
| **** | 是否有效:有效 | |
| 【批前公示】《**县菖****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县菖****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菖****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 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 名称 | **县菖****加工厂项目 | ||
| 建设 地点 | **县菖蒲镇水畈村石人组 | ||
| 建设 单位 | **县****经济**社 | ||
| 环评 机构 | ******公司 | ||
| 项目 概况 | 项目规划用地3400平方米,****工厂房3300平方米、业务及附属用房500平方米,购置安装豆制品加工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建设区间道路、供电、给排水等相关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相关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污染****处理厂接管限值(接管限值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出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A标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源的机电设备要采取基础减振、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严格实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落实各类固废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营运期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 公众参与说明 | 本项目无需公参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913 |
| 受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556-****440 |
| 通讯地址 | **县天堂镇**路198号 | 邮 编 | 24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