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市改善环境水资源再生利用项目涉河建设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新疆-和田-和田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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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 涉河建设工程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表时间:2026-02-24 11:23

和****服务中心:

我中心于2026年1月22****中心提出的《关于审查**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函》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2026年1月24日,我中心组织审查了该项目涉河建设方案,并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心**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涉河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具体许可事项如下:

一、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查意见审定的建设方案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该涉河项目批准时限内开工建设,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审查同意手续,非汛期完成涉河工程施工(具体时段以相关单位发布的汛期时间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施工前,及时联系塔里木****管理中心对涉河工程建设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确认,办理相关手续。

三、施工期间,一是建设单位要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二是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要做好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管理部门、气象部门和防汛部门联系,及时做好洪水防御工作,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三是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采乱挖,禁止河道内砂石料外运,从事与该项目工程建设无关的行为,否则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施工结束后,须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恢复河道地表原貌。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塔里木****管理中心进行建设方案执行情况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工程建设施工期及运行期间,一是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塔里木****管理中心和当地防汛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是工程建设应服从流域总体规划,今后如开展河道疏浚整治、堤防改建等流域规划需要时,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无条件(无偿)改建或拆除涉河部分建设工程。

六、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权益、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由建设单位、运行单位负责承担并妥善解决。

七、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六个月内向塔里木****管理中心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八、你中心应在施工之前,到我中心签订消除不利影响保证协议书,并交纳消除不利影响保证金100000元(壹拾万元)后方可施工。

施工结束后,你单位若未按要求及时清障,且经正式通知仍未清理的,我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开展清理工作,费用从消除不利影响保证金中支出。

附件:**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联系人:阿布都艾海提 联系电话:186****5543

附件

**地区**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2026年1月24日,塔里木****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地区**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进行了审查,《建设方案》经修改后基本达到技术要求,现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根据《**市“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化利用发展规划》,**市提出加强再生水**利用的规划需求,缓解缺水型城市用水矛盾,提高水**用水效率,减少水污染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水体将导致富营养化、黑臭水体等问题。

**市改善环境水**再生利用项目****处理厂****水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的中水建设供水管网向和****车站片区,**工业园、老**现状绿化供水,实现“十四五”规划提出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50%的目标要求,提高水**利用效率。

**市**内再生水管网布置以大用水户及缺水区为走向,沿道路敷设,埋设位置为非机动车道或绿化带下,避免敷设在机动车道下,管道主要敷设在**干渠路、京通大道、**大道、**路、玫瑰大道等,主管网形成了“三纵一横”的布局,同时远期管线敷设至昆仑胡公园,为昆仑湖景观补水预留条件。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工程建设内容,穿越再生水管道建设属于输水管道,管径820mm,工程规模为中型,输水规模为4.0m3/d(0.47m3/s),按照水利水电供水工程水工建筑物级别为5级,对应防洪标准为10一遇。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要求,管道穿越行、蓄、滞洪区防洪标准高于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时,应按照管道工程防洪要求确定其防洪标准。因穿越河段左右岸防洪标准不一致,按照较高右岸防洪标准确定,本次穿越玉龙**河再生水输水管道段防洪标准取50年一遇。临时工程围堰防洪标准为5年一遇。与玉龙**河**市防洪标准是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符合的。工程总投资为14700.00万元,涉河投资744.68万元。

三、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涉河工程施工方案及度汛方案,穿越管道敷设方式选用开挖直埋的方式。穿越河道管材选用螺旋焊缝钢管DN820×9mm穿越河道总长度为1185m。钢管外刷防腐涂料。钢管加装套管,套管混凝土等级C50。为了在汛期前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开工时间安排在2026年2月1日,完工时间安排在2026年4月30日。总工期3个月,非汛期完成涉河工程施工。

四、基本同意《建设方案》提出的对方案不利影响的补救措施。涉河工程位于河道管理范围以内,工程建设时,对河道两岸产生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要恢复原状。

五、施工前,塔里木****管理中心要及时对涉河工程建设的位置和界限进行确认,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组织做好施工现场管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工作,严禁向河道内弃土、弃渣。施工结束后,须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种临建设施及废弃物,恢复河道地表原貌。建设单位应及时通知塔里木****管理中心进行建设方案执行情况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六、在工程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对第三方权益、财产等造成影响和损失,由建设单位、运行单位负责承担并妥善解决。

七、工程建设施工期及运行期间,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塔里木****管理中心和当地防汛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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