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人民广场地下停车场配套服务运营场地租赁价值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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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盘活********停车场存量**,满足人民群众文化娱乐消费需求,****停车场配套服务与运营相关项目,现公开开展评估机构服务询价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产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租赁评估范围为位于****县政府大楼南侧、美锦大街西侧、文源**侧、****广场****停车场相关运营项目,具体规划如下:
1.停车场B区:占用B39-B46、B48-B50号停车位,规划设置便民洗车美容区;
2.停车场C区:占用C115-C120号停车位,规划设置休闲休息区;
3.停车场D区:占用D122-D127、D138-D142号停车位,规划设置台球厅;占用D116-D121、D131-D136号停车位,规划设置乒乓球厅。
二、评估工作要求
本次评估工作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资产租赁管理及资产评估执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行业规范执行,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客观、公正、合规,切实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三、评估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商业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服务能力;
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服务;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评估机构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截图;
4. 报价函;
5. 近三年业绩证明(业务合同复印件)
6. 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会保证资金证明(完税证明或税收缴款书;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款凭证);
7. 其他相关资料。
若询价期内,若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不足3名,将持续开展征集工作,直至满足至少3名报价人的要求,确保询价工作顺利推进。
五、报名文件递交要求 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
2026年2月24日——2026年3月4日17:00(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报名要求:
报名人须按本公告“四、评估机构报名应提交的资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报名截止前递交。
3.报名文件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标书代写
地址:**市**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605室
联系人:张经理 151****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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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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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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