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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号)要求,我局组织3****公司提交的《**锐****公司年产1万吨铝基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对“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和确认整改意见。同意**锐****公司年产1万吨铝基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锐****公司年产1万吨铝基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专家签字确认整改版)依法依规组织施工建设,精心编制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全面落实项目建设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公司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再次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三、****园区****服务局****管理局)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服务指导和安全监管。
附件:1.**锐****公司年产1万吨铝基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修改意见
2.**锐****公司年产1万吨铝基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安全设施设计修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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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