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洛铜集团大型铜像及铜工艺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洛阳-宜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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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型铜像及铜工艺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我局审批科。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24日-2026年03月02日。

联系电话:0379-****2934

通讯地址:**县文明东路6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1、项目名称:****大型铜像及铜工艺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市****开发区洛西庄路****工业园区。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4、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利用6号厂房闲置区域进行技术改造;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主要改扩建内容为:①调整产品方案:新增熔模铸造工艺,形成精密铸件产品200t/a;现有树脂砂铸造产能调整为800t/a,总铸造保持1000t/a的产能不变;②新增铜合金产品300t/a;不新增劳动定员。

5、项目在建设期、运营期须按照《报告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工地“两个标准”要求和“七个100%”扬尘防治措施,减少因地面开挖、物料装卸及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要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严格执行《**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县2025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宜环委办〔2025〕9号)的要求。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模铸造工序采取车间二次封闭+负压抽风,集气罩收集+前置过滤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和催化燃烧(TA007,现有)处理后经现有P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臭气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熔模铸造工艺污染物的控制》(GB/T 32251-2024)限值要求;制壳工序采取车间二次封闭+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4,现有)处理后经现有P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铜合金生产工序废气铜合金生产工序采取车间二次封闭+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TA006,现有)处理后经P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制要求。

(3)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产排。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有风机、角磨机等,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5)做好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尘灰、废砂壳、废蜡渣、炉渣、废耐火材料、废包装材料和废桶)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脱模剂桶、废润滑油采用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废润滑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6、环评结论:《报告表》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厂址选择合理可行。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建设及运行中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及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满足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等要求,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来看,环评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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