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项目编号:**** | 所属行业分类:-- |
| 项目概况:青大附院**院区3****停车场板房基础及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招标人:**** |
| 代理机构:-- | 监督联系人:**** |
| 监督联系电话:135****8281 |
| 标段包/编号:青大附院**院区3****停车场板房基础及路面硬化改造工程 |
| 标段包编号:****-0001 |
| 竞价方式:单轮竞价 |
| 竞价类型:按标段/包 |
| 竞价形式:竞低价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02-24 13:30:00 |
|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27 13:30:00加急标书代写 |
| 截标/开标时间:2026-02-27 13:30:00加急标书代写 |
| 文件发售金额:-- |
| 开标形式:--加急标书代写 |
| 开标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
| 招标范围:青大附院**院区3****停车场板房基础及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监督人名称:**** |
| 监督人电话:135****8281 |
| 公告信息:
青大附院**院区3****停车场板房基础及路面硬化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交易中心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2 月 27 日 13 点30分(**时间)前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得有负偏离,否则按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无效。 带“※”标注的产品为供应商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供应商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供应商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加急标书代写 1.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青大附院**院区3****停车场板房基础及路面硬化改造工程。 1.2采购人:****。 1.3采购服务机构:/ 1.4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构成:预算金额为¥165309.30元。 1.5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青大附院**院区3****停车场板房基础及路面硬化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安装彩钢板围挡、混凝土构件拆除、平整场地、平整场地、水泥砼地面、建筑垃圾清运等。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2.2付款要求: 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80%,结算审核完成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97%,结算审定金额的3%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一年后,在项目无任何质量问题且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保修义务的前提下,采购人在扣除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应管理费用(如有)后,将剩余质保金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供应商。。 ★说明: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产值情况等综合考虑,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决定是否使用承兑汇票,投标人应予无条件接受。 2.3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供应商须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违法转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单位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④近亲属是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通过信用中国(www.****.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方法: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专项查询”-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在**范围内进行查询。 (7)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4.平台服务费 4.1平台服务费:仅成交人缴纳; 4.2平台服务费金额:成交金额的0.6%; 4.3平台服务费递交时间:发布成交通知书之前。 注:参与项目报价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免费参与。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 6.1电子竞价平台自动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三名。 6.2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应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7.合同条款 7.1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8.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及资格申请 8.1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当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规定完成注册; 8.2供应商应当于2026年 2 月 24 日 13 点30分(资格申请开始时间)至2026年 2 月 27 日 13 点30分(资格申请截止时间),登录**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填写相关信息、递交资格申请资料。供应商资格申请通过后,方可参与本次竞价;加急标书代写 8.3竞价采购文件的获取:免费下载; 8.4供应商若对本竞价项目采购需求、资格要求等有疑问的,应当于2026年 2 月 27 日 13 点30分前通过电子竞价平台向采购人提问; 8.5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开始时间为2026年 2 月 27 日 13 点30分; 9.2竞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 2 月 27 日 14 点30分;加急标书代写 9.3报价方式:含税价,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9.4起始价:人民币165309.30元; 9.5竞价规则或要求:单轮竞价、竞低价; 9.6竞价开始时,供应商应登陆阳光采购平台竞价大厅、填报该项目含税总价。 10.项目公告和公示 10.1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 10.2公告期限:2026年 2 月 24 日 13 点30分至2026年 2 月 27 日 13 点30分; 10.3成交结果公示的期限:1个工作日。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物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路70号15楼 联 系 人:周经理 电 话:134****0345 |
| 招标人:**** | 联系人:周蕊家 |
| 联系电话:134****0345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市**区**西路8号2栋 |
| 公告PDF:无 | 其他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