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2026年度标准气体采购(****)
2、最高预算:1300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
1)采购数量: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间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分析仪使用的标准气体。按日常检测使用情况分批进行采购。具体气体组分及参数要求见附件《报价清单》。
2)供货方式: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日常检测使用情况分批进行配送,具体配送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货地址: **市恒风汽车****公司(****苑街道黄杨梅路288号)
**市恒风汽车****公司****公司(**市后宅街道义浦二线1000号)
**市恒风汽车****公司****公司(**市佛堂镇五洲大道1889号)
4)结算方式: 供应商可选择按《供货清单》分批结算或年底统一结算。结算时需提供有签收人签字的《供货清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5)气体组分: 具体气体组分和允许偏差等参数依据GB 3847-2018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标准要求。
7)补充说明: 如2026年度检测行业有新标准出台,需新增或改变标准气体组分的,参照本次报价价格。
8)报价参考: 2025****公司零气标准气共使用152瓶、其他成分标准气体共使用156瓶;不确定因素影响:标准气体的使用情况受车辆检测数量影响。供应商报价可参照2025年标准气体使用量情况,给出单瓶报价,单瓶报价需包含配送费用、气瓶回收费用、运输途中的保险费、税费等。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须具有较强的和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标准气体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应覆盖气体纯度与品种,运输管理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规范,验收环节应提供质量合格证与检验报告。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委托代理)(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报价表(加盖公章)
2026年02月27日 13时35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4日 13时35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7日 13时35分加急标书代写
直接采购(若有多家报价,将以不含税金额小计报价最低者做为本次的成交供应商。)
0579-****4506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