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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组配分类通知公告 | ||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2026-02-24 | ||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中选单位 | 项目地址 | 项目类型 | 建筑面积 | 收费标准 | 中选日期 |
| ****贸易物流区五号综合安置用房工程(荷香苑)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 **** | **** | **省**市**区**贸易物流区 | 高层住宅 | 总用地面积365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88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4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474平方米)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等级为三星级,各项服务内容具体参照《**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菜单式分级服务指导标准(试行)》,根据《**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奉价价〔2017〕24号)规定执行。 1.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高层住宅:1.60元/㎡/月(不包含设施设备公共能耗)。普通商业2.20元/㎡/月。 2.有产权的地下车库收取物业日常维护费用:按30元/月/辆; 3.未销售有产权的停车位租赁费用:不高于200元/月/辆; 注:以上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暂定标准,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后收取。若在合同履约期间,主管部门对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在不高于中标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前提下,按最新收费标准规定执行。 4.人防车位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5.建筑装潢垃圾清运费(一次性):垃圾清运费结合实际成本采用市场化管理及收费,具体在物业管理合同中双方另行商定(敲墙费不得另行计费)。建筑装潢垃圾也可以由业主自行清运,不收费用。 6.有偿特约服务收费:市场调节范围内。 7.电梯等能耗费用分摊(设单独计量表):按时分摊。(暂定,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后收取) | 202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