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南京街第三小学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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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6-02-24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省**市**区兴顺街187号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94(%)

评审总得分:93.8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C****0000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服务要求: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服务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若采购需求无重大变化,服务费用无重大变化,经双方协商后,可续签一年合同。如遇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晓东、崔涛、陈立华、常南、邵丽玮(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不足6000元,按6000元。(本项目按2年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283万元*2)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9,9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街10号

联系方式:李响024-****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西路天惠国际3号楼12层

联系方式:024-****7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成

电 话:024-****7353

十、附件

采购文件:****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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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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