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按照《**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的整改方案》(渭市字﹝2025﹞31号)要求,相关整改责任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进整改落实,目前,“**市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序号二)、“**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不足问题”(序号三)、“****建设局落实工作打折扣问题”(序号四)、“市林业局未主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督导检查问题”(序号六)、“**市及相关县(市、区)水务部门对水**监管有盲区问题”(序号七)、“**县汽修行业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序号十九)、“**河裕西国控断面未达到考核要求问题”(序号二十三)、“农村黑臭水体问题”(序号二十七)、“**草滩牧业**二场厂区水体发臭等问题”(序号二十八)、“**县2座尾矿库提升改造工程建设缓慢问题”(序号三十)等1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由市级牵头验收单位组织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2月25日至3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进行反馈。
电话:0913—****339 邮箱:****@163.com
****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