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高压环网内外检测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高压环网内外检测采购项目
五、采购预算:****000元
六、服务期限:具备检测条件60日历天完成检测(开挖验证时间除外)。
七、单源采购的依据及相关说明:
********集团****公司,我公司现有部分高压A燃气管道已到达法定定期检验期限,为确保管道安全运行,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需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以下简称“省院”)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核准,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定检验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TSG D7004)的要求,检验高压A燃气管道需机构须具备“DD2(公用管道定期检验)+ DD1(长输管道定期检验)+MFL(漏磁内检测)”资质,目前****是本行政区域内唯一具备依法检定能力的单位。且根****管理局关于发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细则》的公告(浙市监公〔2026〕12 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实现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与受检设备使用登记管理系统数据对接,检验、检测后按照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上传检验检测数据。对于其他检测工作有数据对接要求的,特种设备检测机构应当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目前,检测结果相关****管理局“**特种设备在线”平台登记录入,且仅有所在地市级特检院、****具备权限,但宁****研究院仅具备DD1(不含内检测)、DD2资质,不具有MFL(漏磁内检测)资质,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故只有****能够承担本项目能力。收费依****管理局****产权局)网站公布的公用管道检验检测服务项目规定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不含内检)20元/米、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含内检)30元/米,但最终以各特检院收费为准。
本项目符合《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试行)》及解释第1号文中“第二章第8.1.1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载明的情形”,建议本项目采用单源采购的形式向拟定供应商“****”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省**市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和茂大厦1幢
九、论证专家名单:施星光、戴丽娜、黄世杰
十、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6年02月24日至2026年02月27日。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0574-****7127
名称:**华欣****公司
地址:**市**区**路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系人:董臻源、王静、王波、虞礼周、陈佳妮
联系电话:0574-****8779
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0574-****4188
邮 箱:****@nbuc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