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28日。
电话:0456-****358 通讯地址:****环境局监督管理股(16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拟批复意见 |
| 1 | ****建设项目 | ****创业园区园巨路83号 | **** | **** | 利用现有厂区内建筑物建设一条木制品生产线,内设1台旋切机、1台切板机、10台烘干窑,配套建设**一台3t/h生物质锅炉,年生产牙签2000t,年生产落叶板方1000t. | 1、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本项目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利用离子交换树脂法进行锅外水处理,暂存5m3储水池,用于锅炉冲渣及厂区降尘不外排,锅炉停用期无废水产生。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设施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的要求。 3、废气:生物质锅炉配备除尘效率为99.6%的旋风+袋式除尘器对废气进行处理,经一根出口内径1.0米、高30米的烟囱DA001排放至大气,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要求。生产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作为生物质蒸汽锅炉燃料回用;锅炉灰渣和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回收。 | 是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