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工程(重大变动)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电站工程位于**市**县八仙镇狮坪村,****电站。****于2006年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电站装机容量320kW(160kW×2),2008年7月,市发改委以安发改农经[2008]362****电站进行了核准,2009年7月,市水利局以安水计发[2009]40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电站于2009年开始建设,2014****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实际建设装机容量由320kW(160×2kW)调整至1890(3×630)千瓦,年发电量由200万KW.h增加至595.6万KW.h。
由于重大变动工程未履行环保手续,为解决该项目遗留环保问题,特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项目环保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需向公众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现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电站工程(重大变动);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县八仙镇狮坪村;
主要建设内容:设计规模为1890kw(3×630),年平均发电量595.6万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3151h,保证率80%,保证出力为476.48kW。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乔总
联系电话:139****906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市****公司
联系地址:**高新区学府新天地5幢2层
联系方式:0915-****006
联系人:乐工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com/s/1Ji31IVLfwQbUX-ScZc-0lA 提取码:uv5q。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应注意环境问题等事项提出自己的意见,公众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反映,书面或电话告知,也可到建设单位当面提出意见。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