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24 15:12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高浪路(蠡湖大道-长**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输电线路迁改工程) | **省**市**区境内 | **** | **** | (1)110kV泽源04-09#改造入地(高浪路改造)工程:**1基双回电缆终端杆G1,利用原双回导线架线约0.095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987km;拆除原有双回架空导线约1km,拆除杆塔5基(其中4基钢管杆,1基电缆终端杆)。 (2)110kV红周线7~8#(同杆扬浦线)迁改(高浪路改造)工程:**1基双回电缆终端杆T1,利用原双回架空线路导地线恢复架设0.185km;**双回电缆线路,双回敷设,红周线电缆线路0.661km,扬浦线电缆线路0.595km;拆除原有双回架空线路长约0.22km,拆除杆塔3基。 (3)110kV高珠华线11#-13#(红曹线7#-9#)迁移(高浪路改造)工程:在高浪**侧高珠华线10#加侧新立1基双回电缆终端杆T1,10#至新立T1段利用现状双回路架空线调整弧垂放线;**单回110kV红曹线电缆路径长约0.47km;拆除原有双回架空线路长约0.440km,拆除杆塔3基。 (4)110kV湖铁线电缆迁移(高浪路改造)工程:本工程将110kV湖铁线信成道与高浪路交叉口段电缆迁移,本工程单回路设计单回路敷设,新放电缆路径长0.54km;拆除原湖铁线电缆1524m。 (5)110kV湖观I线、湖观II线临时迁移(高浪路改造)工程:本工程为 110kV湖观I线、湖观II线临时迁移(高浪路改造)工程,湖观I线新放电缆路径长0.27km,湖观Ⅱ线新放电缆路径长0.568km;拆除原湖观I线电缆540m,拆除原湖观Ⅱ线电缆1215m。 (6)110kV湖宋线电缆迁改高浪路改造工程:本期拆除110kV湖宋线DL01-DL15段电缆,拆除电缆长度921m,在DL01-DL15段新放电缆两端与原电缆接通,并在DL01、DL09、DL15井内新做中间接头。本工程单回路设计单回路敷设,湖宋线新放电缆路径长0.935km. (7)110kV湖塔、湖清线电缆迁移(高浪路改造)工程:本工程为110kV湖塔、湖清线电缆迁移(高浪路改造)工程。湖塔线新放电缆路径长1.288km,湖清线新放电缆路径长0.563km;拆除原湖塔线电缆2454m,拆除原湖清线电缆606m。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绿化树木(如行道树)时,做好绿化的保护、移栽等工作。 (2)合理组织工程施工,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优先利用空地;利用已有道路进行施工,运输、施工车辆不得随意行驶,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规范其行为。 (4)临时用地及电缆沟开挖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 (5)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砂、石等建材堆放采用铺垫彩条布的措施,并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雨季土建施工,防止形成水土流失。 (6)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电缆通道施工处及施工临时用****绿化处理,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原貌;拆除塔基处,移除废旧杆塔和导线,回填土壤,恢复土地原貌。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必须在划定的施工区域中进行,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覆盖防尘网,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2)不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拌和场,不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用罐装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 (3)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5)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漏撒,不超载,经过居民点等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6)施工结束后,按 工完料尽场地清 的原则及时进行空地硬化或绿化,减少地面裸露面积。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线路施工人员居住在施工点附近租住的当地民房内,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2)线路施工产生的少量泥浆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围挡,采用低噪声水平的施工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控制设备噪声源强。 (2)优化施工机械布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错开高噪声设备使用时间,不在夜间施工; (3)合理安排噪声设备施工时段,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如拆除塔基产生的废弃混凝土、拆除的导线及电缆线等)委托相关的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拆除的杆塔及相应导线作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运营期: 1.电磁环境 本项目为架空输电线路迁改入地、电缆迁改项目,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利用土地屏蔽作用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确保线路周围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满足相应的限值要求。新立电缆终端塔处设置围栏及警示标志。 2.声环境 加强运行管理,开展运营期线路巡查,关注电缆终端塔处产生的声环境问题,并及时解决。 3.生态环境 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 一、严格按照经环评及审批的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做到批建相符。 二、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认真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自公示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10-****5560,0510-****5522
通讯地址:****中心12号楼,**市数据局,邮编2141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