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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枯死松树清理除治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4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澄清及统一内容
1.1对磋商文件中所有涉及“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要求的条款,均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8条中的明确规定为准,即合同金额的5%
1.2基于以上统一标准,原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中“三、商务要求”之“5、履约担保”的条款内容,现更正为:“5、履约担保
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相当于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履约完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1.3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商务响应偏离表”时,必须以上述更正后的内容为准进行填写和响应。若未按此要求编制,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2、其他说明
2.1本澄清(或更正)公告为原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约束力,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据此公告对已编制的响应文件进行相应补充、修改或确认。标书代写
2.3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磋商文件的其他条款及原定的磋商活动时间安排均保持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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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地址:**凤州镇团结路130号
联系方式:091****8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高新区天玺**段悦城1号楼502室
联系方式:177****678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鲁工
电话:177****6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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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