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新能源2026年拟开展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 1 |
****公司**新能源场站维修维保服务 |
****公司**新能源LNG加气站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强弱电系统、防雷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系统、仪表风及管道系统、柴油机、给排水系统等进行维修维保。 |
2026年8月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无效; (3****事业单位的,投****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范围至少包括GC2;(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资质。 3.财务状况: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2 |
****公司加气站零管2.0系统配件物资 |
****公司**新能源LNG加气机零管系统涉及的智联控制器(工控机)、读卡器、密码键盘、手持POS、身份证识别器、PSAM卡、双界面卡等。 |
2026年5月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无效; (3****事业单位的,应****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 3 |
****公司安全咨询服务 |
****公司****机关和LNG加气站的安全现状评价和应急预案编制。 |
2026年4月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无效; (3****事业单位的,应****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应答人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应涵盖“石油化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 4 |
****公司物资采购 |
采购**新能源LNG加气站安全及生产运营所涉及的物资。 |
2026年5月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无效; (3****事业单位的,应****事业单位****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2025年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标书代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招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标书代写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提交反馈材料,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意向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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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