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关于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拓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雨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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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 关于****拓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4

项目名称

****拓址**项目

建设地点

**市**区仙岭路与万芙路交叉口西南角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拓址**项目位于**市**区仙岭路与万芙路交叉口西南角,项目总投资

6176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1万元,总用地面积93136.46m2,总建筑面积86047.02m2,建

设内容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教学楼、食堂、垃圾房、医务室等。不设置锅炉房,使

用天然气和电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已结束,化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物理实验室、危化品房、试剂间、

危废贮存间未建设,建设时仅需在教室内进行实验设备安装、地面防渗处理,运营期主要影响

及措施如下:

①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

调节池处理后与师生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校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符合《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②废气:****实验室废气、食堂油烟、垃圾站恶臭等。实验室废气主要为实验试剂挥发产

生的氯化氢、硫酸雾、氨气和少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须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氯化

氢、硫酸雾和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氨

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标准限值;食堂的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

(5套)处理后经22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大型餐饮业排放要求;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投放,专人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并及时清运,垃圾站

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③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文娱噪声、交通噪声和教学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

降噪措施、人车分流、合理安排广播播放时段等方式,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垃圾、废油脂、实验室一般固废、实验室危废、过期试剂、

物理实验废电池和医疗废物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清运;食堂餐饮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资质

的单位处置;实验室一般固废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存收集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

控制标准》(GB18597-2023);****医务室医疗废物收集桶内,****中心统

一收集处理。

⑤加强环境管理,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废水和废气处理、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等

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定期维护,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帐和危废转移台账,确保

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切实防范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2759、****0202

通讯地址:**市**市民之家c19综合窗口

邮编:41000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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