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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县城南片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委、****工作部署,为改善我县危旧房环境设施,提升居民生活环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同意实施**县城南片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址:**县**。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拟拆除原有屋面65.10平方米、拆除楼房48277.05平方米、拆除砖瓦房6392.33平方米、地面混凝土硬化5714.3平方米、场地平整16853.23平方米、翻新篮球场1558.55平方米、道路白改黑31223.68平方米、**树脂瓦屋面65.10平方米、屋面重做防水9961.33平方米、改造外立面17839.17平方米、外立面瓷砖清洗2169.29平方米、铁艺除锈446.24平方米,安装室外消防栓32套、消防栓管道1914.27米、太阳能路灯74套,铺设供电设施6700.28米、通信工程6700.28米,安装安防监控设备5套、休闲健身设施及石桌石凳16套、树池26个,建设口袋公园7371.23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7372.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58.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43.21万元,预备费670.2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委托有资质的部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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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