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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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执法局关于变更**市**区东大街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惠综执发〔2026〕4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东大街老旧街区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街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优化城市交通网络。因此,项目的实施十分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
四、项目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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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城市道路路面及道路两侧非机动车道提升改造,对两侧破损人行道砖维修改造,对破损路缘石更换,更换老旧路灯,两侧沿街台阶维修改造,增加机动车充电桩等,具体内容包括:
(一)东大街:人造石硬化重铺(含基础)9600㎡,两侧人造石道牙重铺(降低至外露5cm)430m;人造石硬化面层更换15800㎡;安装直流充电桩18座,交流充电桩12座,配套安装一台1600kVA****电站,配套铺设电缆并恢复路面;更换老旧路灯22基;更换路灯线路并恢复路面700m。
(二)西大街:**道路两侧人行道砖硬化15000㎡,**混凝土硬化800㎡。
(三)春摩商业街:人造石硬化铺设(含基础)2000㎡,两侧台阶维修5760㎡。
(四)新明珠百货街:人造石硬化面层更换2000㎡。
(五)巴塞女人街:人造石硬化面层更换4000㎡。
(六)**路:**路两侧台阶维修1172㎡;****停车场人造石硬化面层更换10200㎡;安装直流充电桩18座,交流充电桩12座,配套安装一台1600kVA****电站,配套铺设电缆并恢复路面;更换老旧路灯24基,更换路灯线路并恢复路面750m。
(七)**大街(**路-福利路):**大街(**路-福利路)两侧人造石硬化面层更换76160㎡;**大街(**路-福利路)两侧台阶维修9090㎡;**大街(**路-东大街)两侧非机动车道(5m宽)沥青面层改造9000㎡;**大街(**路-东大街)两侧人行道改铺节能砖(2.5m宽)5000㎡;安装直流充电桩24座,交流充电桩36座,配套安装两台2500kVA****电站及一台开关站,配套铺设电缆并恢复路面;更换老旧路灯134基,更换路灯线路并恢复路面3600m。
(八)转盘改造(东大街-**大街):翻建1.2m高围护栏杆260m,更换老旧路灯10基,转盘外圈人造石硬化更换400㎡,绿化恢复4000㎡。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12月
七、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6543.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74.95万元,其他费用:356.73万元,预备费311.59万元。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申请中央相关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原惠审管批字〔2026〕22号批复同时废止。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管理局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