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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审管批字〔2026〕77号
石****执法局:
你单位报来《****执法局关于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惠综执发〔2026〕4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小区内老旧现状,提高管网运行水**人民生活水平,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建设内容,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市**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拟对3条市政道路供热管道,37个换热站一级供热管网连接支管进行改造。
三、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额为11857.1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自筹。
四、相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3〕304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严格落实环境、安全等相关条件,按基本建设程序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原惠审管批字〔2026〕9号批复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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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