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开区企业****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路1****管委会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社区聚缘路4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根据《**经开区企业员工穿梭巴士项目》的采购结果,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由乙方给甲方提供穿梭巴士采购服务,甲方给予乙方服务费用。现甲乙双方就6条穿梭巴士线路签订合同如下: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费用为****420元/年,服务期限内总费用为****840元。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园区营商环境,满足****中心**换乘交通需求,由乙方根据甲方采购需求提供新能源公交车,选聘符合驾驶资质的驾驶员,按规定线路及时发车,并负责穿梭巴士运营的全部管理工作,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 1.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运行情况及企业反馈决定是否对运行线路、运行时间、停靠站点进行调整,以下为试运行线路情况:
1.2安全保障 乙方应统一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杜绝使用违规、报废车辆;确保三个100%:驾驶员出车前安全教育面达到100%,与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参运车辆发车前安全检查合格率达到100%;严把“三关”:调度车辆严把参运资格关,车辆配客严把车况检验合格关,签发路单严把安全检查关;做好“三个”预案:做好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做好车辆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3管理要求 (1)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并完善车辆信息、司乘人员信息、交接手续等各种档案(一车一档)。 (2)车辆统一购买保险,除法定强制险按标准缴足外,还需购买每车保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三责险、承运人责任险,配备安全锤、三角木及有效灭火设备。 (3)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处理并承担损失。 (4)定期统一对司机定期进行培训,对司乘人员相关证照进行严格审核。 (5)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6)合理安排营运线路。 (7)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8)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做好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9)每年需提供所有驾驶员的合格的身体检测报告。 (10)所有车辆车身喷涂“国家级**经开区企业员工穿梭巴士”字样,且不得喷涂其他广告。 2.人员配置要求 (1)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驾驶员专业培训,****机关核发的有效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龄,准驾车型A1或A3。所有驾驶员必须穿着统一工装、戴工牌、戴防滑手套方可上岗,采购人随机抽查,发现驾驶员着装不符合要求,扣除服务费500元一次。 (2)除驾驶员外,乙方应提供调度专员、运营路线优化专员(每月需建立走访台账,负责根据各企业员工通勤情况,收集线路乘客信息,负责客源培植、线路优化工作)、安全督导专员的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和社保证明,确保甲方有需求时,以上三个岗位人员可在1小时内能到达采购人处。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1)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并有监控平台,实施智能调度控制。 (2)停车场及充电装置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包干总价,本合同约定总金额已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及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务,甲方无需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服务期限内总服务费用采取分期支付方式,每期支付金额为****420.00元,占每年度服务费用的100%,说明:自乙方提供服务开始后每满一年,甲方根据乙方的运营考核评分每年度支付乙方当年度的服务费用,(考核得分大于等于90分的,按当年服务费用的100%支付服务费用;考核得分小于90分,则按相应考核得分百分比支付服务费用;如年度考核得分为85分,则按85%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等额合法且符合甲方要求的税务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年度费用。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在此期间不中止中断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及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银行****分理处(****:820********08484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04 —— 2027-02-03 五、服务地点 **区域内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 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所制定的《运营考核表》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甲方根据考核表以普查和抽查的方式不定期对穿梭巴士线路运行及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乙方必须制定线路运营的管理办法,做好安全管理、车辆维护、驾驶员管理等相关工作,并主动配合甲方管理,遵从甲方制定的考核办法。运营考核表如下:
说明: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按当年度服务费用的100%支付服务费用,考核低于90分,则按相应考核得分百分比支付服务费用;如年度考核得分为85分,则按85%支付服务费用。考核办法由甲方于每年年底结合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甲方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及时做出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经开区穿梭巴士运营中企业与乙方之间的工作协调。 5.甲方对乙方的运营行为进行考核监管,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服从甲方监督,****园区,积****工园区内快速通勤为目的,保证服务质量和安全,按规定班次、时间组织运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运行线路,不得擅自停业、歇业或终止运营。 5.当线路、停靠站点及运营时间需要进行优化调整时,调整路线不超过采购服务路线10%(含10%)以内的,不再另行计算服务费用,乙方应无条件积极配合甲方。 6.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范营运行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车辆信息、驾驶人员信息、交接手续等各种档案、台账,确保档案齐全。 7.定期统一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内外整洁。杜绝使用违规、报废车辆。 8.按采购需求配置车辆,选用合格驾驶员,自行承担购置车辆、保险上牌、车辆办证、年审保养等全部费用。所有车辆统一购买保险,除法定强制险按标准缴足外,还需购买每车保额不低于200万元的三责险、承运人险、车损险,配备监控录音设备、安全锤、三角木及有效灭火设备。 9.依法与司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管理,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定期对司乘人员开展培训,并对其相关证照严格审核。及时足额向司乘人员发放工资福利,及时为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合理安排司乘人员的工作和休息,杜绝司乘人员疲劳驾驶。 10.对通勤车在管理和运营过程中出现的事故(含交通事故)及风险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第三人因乙方事故发生损失而向甲方主张权利的,乙方应负责妥善处理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因未妥善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通勤车车辆只能专门用于**经开区内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不得承接除此业务以外的任何营运业务。 12.明确司乘人员职责,确保司乘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务热情,态度**,用语文明,认真解答乘客提问,不丢站甩客,不无站乱停,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提示和监督上车乘客支付乘车费用,行驶过程中不在车内抽烟、饮食、接打电话、用耳机听音乐、闲谈等。 13.投诉电话畅通,态度友善,处理客观、公正、及时,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调查、处理、回复投诉。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服务期限内总费用20%的违约金。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非本合同约定情形或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应按剩余合同期服务费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2月3日 4.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法院向任何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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