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人民医院新院网络安全运维及等保加固服务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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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新院网络安全运维及等保加固****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区高塘岭镇郭亮北路126号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区**省**市**区**街道合平路456****工业园A12栋703

依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院网络安全运维及等保加固服务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新院网络安全运维及等保加固服务项目 安全运维服务 1 2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8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单价(元):280000

数量:1

单位:项

总金额(元):280000

品目编码

C****0400

品目名称

安全运维服务

采购标的

新院网络安全运维及等保加固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 (280000.00 )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乙方提供的网络运维、安全服务能够满足本合同全部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2.人员配置要求

(1)指派至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网络工程师”认证或“cisp”(国家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认证。

(2)重保期间(指由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或甲方上级主管单位书面通知的重大网络安全保障时期)乙方应安排至少两名技术人员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值守。甲方应至少提前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每次重保的具体起止日期。现场值守的具体时间要求应在甲方通知中明确。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设施、设备及工具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并保证其可用性。

4.其他要求

双方同意按照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的《月度服务考核表》(作为本合同附件)对乙方服务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合同价款支付的依据之一。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1.服务费用按半年度支付。甲方应于2026年8月24日(对应上半年服务及2027年2月23日(对应下半年服务)前,根据附件《月度服务考核表》计算乙方半年度的平均考核分数。 2.平均考核分数达到90分(含)为达标,甲方应足额支付当期半年度服务费用140000元。平均考核分数低于90分的,每低于1分扣除当期半年度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不足一分按一分计算),累计扣款总额不超过当期半年度服务费用的2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0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1.服务费用按半年度支付。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对应上半年服务)及 年 月 日(对应下半年服务)前,根据附件《月度服务考核表》计算乙方半年度的平均考核分数。


收款账户: ****公司人民路支行(****:740********00034309)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24 —— 2027-02-23

五、服务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甲方提供的、经双方确认的《月度服务考核表》验收。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信息资产梳理、风险评估、远程托管安全服务、安全策略管理、安全漏扫服务、渗透测试服务、重点时期安全保障服务、保整改加固服务、安全巡检服务、安全培训服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原则上采取一年一签的模式,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的,以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续签。服务地点以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为准。

(6)履约验收标准:

考核周期:月度考核总分:100分 考核部门:甲方信息科

考核大项

序号

具体考核指标

分值(分)

服务态度(25分)

1.1

安全运维人员与服务使用者的沟通效果

10

1.2

安全运维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意识

10

1.3

安全运维人员电话的拨通率和等待时长

5

服务能力 (25分)

2.1

技术支持人员的专业技能

5

2.2

提供的安全服务的稳定性和速度

5

2.3

故障诊断与解决的技术水平

8

2.4

提供应急响应的能力

7

服务时效 (20分)

3.1

事件响应速度

10

3.2

处理问题的时效性

10

服务管理 (20分)

4.1

服务管理规范性

5

4.2

服务合同履行效果

6

4.3

培训服务

5

4.4

规范的服务流程

4

服务便捷性 (10分)

5.1

分析用户需求、主动推送相关信息和服务

5

5.2

围绕用户服务需求、将相关服务事项和信息**进行关联向用户提供展示

5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明确约定及投标文件承诺范围内的服务内容所需的一切人工、设备、管理、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超出本合同及投标文件承诺范围的新增服务需求(“变更”),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工期及费用调整。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保证其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服务及产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本身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甲方遭受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乙方承担的全部责任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因甲方提供资料、指定使用产品或甲方自行操作导致的侵权纠纷,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需使用其自有知识成果,该等知识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仅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目的,享有该等知识成果的非排他性使用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修改、分发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涉及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已获得合法授权,并可将该等授权项下的使用权依本合同约定授予甲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服务验收权:依据合同约定标准,对乙方交付的网络安全服务成果,如安全方案、系统加固效果等进行验收,若未达标,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5.信息知情权:有权知晓乙方服务进度,包括安全漏洞扫描周期、修复情况,以及重**全事件应急处理进展等 ,还有乙方使用的技术、工具和方法。

6.调整建议权:根据自身业务变化或网络安全需求,向乙方提出调整服务内容、范围或方式的合理建议,要求乙方评估可行性并实施。

资料提供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完整的网络架构、系统信息、业务流程等资料,协助乙方全面了解甲方网络状况,以制定有效的安全服务方案。

7.协助配合义务:为乙方开展服务提供必要协助,如安排内部人员配合测试、开通特定权限等。当乙方进行安全应急处置时,及时响应并配合操作。

8.费用支付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向乙方支付网络安全服务费用。

9.安全维护义务:在接受服务期间,自身也要采取合理措施维护网络安全,如不随意更改关键安全配置,不违规操作引入安全风险。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获取信息权: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网络安全服务相关的必要信息和资料,如网络拓扑结构、系统配置、应用程序信息等,以便准确了解甲方网络状况,开展服务工作。

5.收取费用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期限和收费标准,在完成相应服务后,有权向甲方收取网络安全服务费用。

6.合理建议权:根据甲方网络安全现状和实际需求,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网络安全改进建议和方案,包括技术升级、安全策略调整等。

7.拒绝权:若甲方提出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存在安全风险,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向甲方说明理由。

8.服务提供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标准和要求,为甲方提供专业的网络安全服务,如网络安全评估、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安全监测与应急响应等。

9.技术保障义务:运用先进、可靠的网络安全技术和工具,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安全威胁和漏洞,保障甲方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10.保密义务:对在服务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确保甲方信息安全。

11.培训与告知义务:根据合同约定,为甲方相关人员提供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同时,及时向甲方告知网络安全状况、安全事件处理情况等重要信息。

12.遵守法律法规义务:在提供网络安全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利用服务之便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通知义务: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通常称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性质、预计影响范围及持续时间的初步说明。受阻方应在事件影响消除后15 个工作日内,提供由事件发生地官方机构(如气象、地震、**、卫生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责任免除: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受阻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因自然灾害导致服务器机房损毁,乙方无法按时完**全维护服务,可不承担逾期责任。

6.持续履行与协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阻方应尽快恢复服务。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核心目的实现,双方需协商解决方案,****服务期限、变更服务内容 ,或协商调整费用。若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日,导致合同主要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合格服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7.损失承担:因不可抗力事件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损坏、数据丢失、额外支出等,由各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均不就对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遭受的任何间接损失、附带损失或利润损失承担责任。本合同项下已到期并获确认的服务费用,不因发生不可抗力而免除支付义务。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为有效。补充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单方解除本合同:

(1)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纠正的;

(2)出现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持续超过约定期限的;

(3)一方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丧失履行能力。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进行清算。乙方应停止服务,向甲方返还或根据甲方要求销毁其提供的保密资料。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本合同中关于知识产权、保密、争议解决等具有持续效力的条款,不因合同终止而失效。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5.本项目联合体/合同分包形式中标(成交),联合体成员/合同分包方为:。

6.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文件、函件等,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加盖公章的函件)送达以下地址。以下地址同时作为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任何一方变更上述地址或联系人,应提前3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的地址不准确、未及时通知变更地址或无人签收,导致通知未能实际接收的,通知发出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 李光祥 法定代表人: 杨刚
委托代理人: 李光祥 委托代理人: 杨刚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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