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港**港区中区一港池航道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2025年度**港**港区中区一港池航道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
2.2建设地点:**港区中区一港池
2.3建设内容:**港区中区一港池20万吨级航道3+000至10+500水域范围内存在水深浅点,其中6+000至10+500水域范围内水深浅点较为密集,是本次维护疏浚的重点区域,其面积约284万m2。根据维护性疏浚特点和结合本工程回淤严重区域,本项目超挖量仅考虑施工超深部分,按淤积较为严重的口门附近约126.5万平米区域,超深0.2m考虑,超深量总计25.3万方。最终超挖量以浚后测量与维护高程之间的疏浚量为准,当超挖量大于设计超挖量时按设计超挖量结算,当超挖量小于设计超挖量时按实际超挖量结算。维护疏浚总工程量为****939.3m3。
2.4 资金情况:已落实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2025年度**港**港区中区一港池航道水深维护疏浚专项养护工程,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与航道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具有舱容在8000m3以上的船舶(自有或租赁均可)。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参加投标时必须****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09:00时至2026年3月2日17:00时(**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招标文件并登陆“招标通投标管家”,点击“招标信息”选择招标公告,点击“加入我的项目”,在“我的项目”中点击“我参与的项目”,选定本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下载”下载招标文件,项目状态为已参与后,方能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下载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在“招标通投标管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支持**CA、**CA、**CA、联通CA、CFCA、CQCCA。已办理以上各家数字证书的外省市场主体均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平台及CA服务热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0311-616。CA认证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3319;CQCCA:400-****-8388;**吉大CA:400-****-0200;联通CA:0311-****1619;CFCA:400-****-9888)。
4.4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及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招标通”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市**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B503
联系人:张卫 电话:186****3371
电子邮件:****@126.com
特别提示:船舶施工期间需服从海事引航部指令,不能影响正常船舶进行港航作业;投标人在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此项影响,不得以其为由进行工期和价格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