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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结果 |
| ****分局 |
| 2026-02-14 |
| ****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项目名称 | 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新芜大道26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6.2.14—2025.2.28 |
| 项目概况 | 本****经济开发区新芜大道26号,租赁******公司空置厂房,占地面积122000平方米,总投资34140.85万元。购置挤压生产线、总成生产线,建设华东汽车轻量化高性能铝型材及零部件产能扩充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5万吨铝型材、1.9万吨汽车总成产品生产能力。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时效工序时效废气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经高效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限值要求,通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厂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油及废油桶等须分类暂存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审批制度,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环境风险: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受理部门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3-****089 |
| 通讯地址 |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 邮编 | 241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