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局提出因****水利局在建项目有部分重复,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将重复部分从该项目剥离,向我局报来相关材料申请调整该项目用地选址范围。本次拟调整涉及莲塘沟整治工程、那午沟整治工程、那马沟整治工程,拟调整内容为:项目用地选址调整前总用地面积约778.06亩,调整后总用地面积约533.22亩,减少了约244.84亩。其中,那午沟整治工程用地选址拟调整情况如下:
原审批选址范围:工程整治总长度约2.9公里,用地规模约274.97亩。河道整治起点为园博园天鹅湖,途径:碧园紫荆城小区-品润御景台-品润剑桥郡小区-那羌屯-沙洲村-**。
拟调整选址范围:那午沟整治工程剥离部分为园博园天鹅湖至那羌蓄水区上游段和那羌蓄水区下游段至**段,剥离用地面积约165.07亩。剥离原****水利局在建项目《**市**防洪护岸龙景区那午、莲塘排涝沟整治工程》的建设内容存在重复。
调整后选址情况:那午沟整治工程整治总长度约1.28千米,用地规模约109.90亩。河****水库溢洪道,途径:鼎盛和泰养生文化园-鼎盛和泰-那羌蓄水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中心****中心**排水防涝项目选址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
****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门户网站(http://zrzyj.****.cn/)(注:视工作需要可以增加)。
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管理科(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76-****115,邮编533000,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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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