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局提出因****水利局在建项目有部分重复,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将重复部分从该项目剥离,向我局报来相关材料申请调整该项目用地选址范围。本次拟调整涉及莲塘沟整治工程、那午沟整治工程、那马沟整治工程,拟调整内容为:项目用地选址调整前总用地面积约778.06亩,调整后总用地面积约533.22亩,减少了约244.84亩。其中,那马沟整治工程用地选址拟调整情况如下:
原审批选址范围:工程整治总长度约4.9公里,用地规模约281.43亩,河道整****学院第三校区,途径:亿丰商贸城-**都市**小区-老乡家园小区-妇幼保健院-**公园里小区-****幼儿园-****广场-**公园-盛世华府小区-**。
拟调整选址范围:那马沟整治工程剥离部分为**大道至**段,剥离用地面积约34.74亩。剥离原****水利局在建项目《**市**防洪排涝五期工程(**竹洲大桥~平迈段及那马沟出口段护岸)》的建设内容存在重复。
调整后选址情况:那马沟整治工程整治总长度约4.88千米,用地规模约246.69亩。河道整****学院第三校区,途径:亿丰商贸城-**都市**小区-老乡家园小区-妇幼保健院-**公园里小区-****幼儿园-****广场-**公园-盛世华府小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中心****中心**排水防涝项目选址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
****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门户网站(http://zrzyj.****.cn/)(注:视工作需要可以增加)。
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管理科(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76-****115,邮编533000,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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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