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局提出因****水利局在建项目有部分重复,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将重复部分从该项目剥离,向我局报来相关材料申请调整该项目用地选址范围。本次拟调整涉及莲塘沟整治工程、那午沟整治工程、那马沟整治工程,拟调整内容为:项目用地选址调整前总用地面积约778.06亩,调整后总用地面积约533.22亩,减少了约244.84亩。其中,莲塘沟整治工程用地选址拟调整情况如下:
原审批选址范围:河道整治起点为园博园天鹅湖,途径:中影九州影院-****中学-鼎盛中央城小区-体育公园-紫薇小学-****中心-莲塘蓄水区一碧桂园云樾江境-**。工程整治总长度约3.1公里,用地规模为约221.66亩。
拟调整选址范围:莲塘沟整治工程剥离部分为碧桂园云樾江境至**段,剥离用地面积约45.03亩。剥离原****水利局在建项目《**市**防洪护岸龙景区那午、莲塘排涝沟整治工程》的建设内容存在重复。
调整后选址情况:莲塘沟整治工程整治总长度约2.94千米,用地规模为约176.63亩。河道整治起点为园博园天鹅湖,途径:中影九州影院-****中学-鼎盛中央城小区-体育公园-紫薇小学-****中心-莲塘蓄水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壮族自治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中心****中心**排水防涝项目用地选址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
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共七个工作日)。
公示地点
****规划公示栏、项目现场、****门户网站(http://zrzyj.****.cn/)(注:视工作需要可以增加)。
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未详尽处,可直接到****管理科咨询。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单位及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至****管理科(地址:**市**区龙景东路11****广场写字楼19楼1911室,联系电话:0776-****115,邮编533000,邮箱:****@163.com)。
特此公告
****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