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北方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审批
辽宁-营口-老边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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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努力加油 发表于 2026-02-24 16:55

****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新****填埋场项目

2.建设单位:****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

5.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542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填埋场一座及配套设施,主要处理企业产生的第I类及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二.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污染主要来自营运期

废气:在填埋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以及作业机械产生的少量尾气;

废水:主要包括填埋区产生的渗滤液、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

噪声:场内填埋作业机械运行的噪声和交通噪声;

固废:渗滤液储液池的污泥以及场区职工生活垃圾。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填埋场扬尘和车辆尾气。物料在运输、卸料、填埋作业时会扬起一定量的尘土,散布至场内外,经采取分单元填埋作业,堆体表面面及时覆盖,按时洒水降尘等措施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项目车辆、机械选用低硫优质柴油作燃料,做好机械、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燃油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且项目所在地地形开阔,种植绿化隔离带吸收。

因此,本项目采取的废气治理措施后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和渗滤液。建设区域无排水管网,办****搅拌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定期清掏回用于农田施肥。渗滤液经收集井收集后,由水泵通过管路输送至500m3的渗滤液储液池,****填埋场运行期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3)噪声

通过对生产设备进行基座减振、隔声等措施,对运输车辆进行限速、禁鸣限制后,项目噪声在厂界的贡献较小,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噪声在经距离衰减后,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因此,噪声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4) 固体废物

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渗滤液储液池的污泥以及场区职工生活垃圾。池底定期清理,清理后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满足环保要求。

(5)地下水及土壤

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防治措施减少项目对 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建设项目废水在运行中如果发生泄漏等事故,对周围地下水将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有限。因****填埋场严格执行进行例行检查,跟踪监测地下水、土壤,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尽可能避免非正常状况的发生。

因此,企业应做好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防腐、防渗、防沉降及厂区地面硬化防渗,并定期对各构筑物防渗层情况进行检查,在上述条件下,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

本项目的实施对于区域土地利用格局、植被覆盖格局、土壤侵蚀格局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并没有使评价区内生态系统完整性发生本质的改变。同时项目建成后进行场区绿化,封场后进行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对植被的恢复起到积极作用。项目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完整性影响不大。


(7)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以及工程设计实施方案综合分析,本评价认为,在工程按照规范建设,填埋作业按规范运行情况下,****填埋场不会对该区域自然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但在施工质量出现问题、防渗层受到破坏,以及遭遇极端强降雨、地震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填埋场还是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需要项目管理方从施工建设、运营管理等各方面做好环境风险防护工作。另外,针对本项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特征,建议另行委托专业单位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安全评价工作。

四、综合结论

本项目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项目建设后,全厂生产润滑脂产能增加,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厂界噪声可稳定达标,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亦不新增废水排放,企业已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如果认真贯彻并层层落实预案中提出的应急措施,可将最大可信事故的风险值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内,本项目的风险是可以接受的。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综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联系方式

公众对于本项目上述方面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可以与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

联系人电话:刘工 138****6163

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电话:孙工186****2427

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email、电话、传真等方式反馈,并简要说明理由。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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