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基地(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基地(二期)项目
2、建设地点:**市****村委张公岭、老虎岭内
3、项目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基地****养殖场(现有工程)总占地面积22.9亩,目前常年存栏生猪2400头,出栏商品育肥猪4800头。
为顺应市场需求,公司计划扩大养殖规模,在老虎岭建设养殖二区,同时扩大养殖一区规模,其中一区将现有常年存栏量从2400头提升至4500头;二区占地面积52.88亩,设计存栏量8500 头。扩建完成后,整个养殖场年存栏总量达13000头,年出栏商品猪26000头。
5、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联系地址:**市**县****安大道435号**碧桂园2-102
3、联系人及电话:李总181****7077
4、邮箱:****@163.com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编制单位名称:****
2、联系地址:**市**区跃进路106-8号汇金国际1101
3、联系人及电话:覃工0772-****559
4、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公众意见表下载网址: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本公告发布后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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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