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市留置场所医****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县静园 供应商(乙方): ********医院)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星沙大道22号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省市留置场所医务区医疗服务 甲方支付乙方(2026年2月23日-2026年3月31日)医务区运营维护费239000元,该费用包含: (1)10名驻点静园医务人员的人员经费,医院外派专家会诊费; (2****园区产生的常规药品费、诊查费、检查费(不包括化验费); (3)医院急诊科配备三间对象就诊的特殊病房床位费; (4****医务室产生的医用一次性耗材费及其他运行费用。 二、服务要求1.服务要求 1.医院安排一名政治素质过硬,协调能力强,业务能****医务室负责人。负责医务室日常管理,并负责协调。****医院各项工作。 2.****医院急诊科内提供三间医疗用房作为对象特殊观察用房,另配套提供办公用房。 3.医务室工作****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医疗护理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医务室医务人员根据医疗保障对象的健康情况进行医疗保障。超出医务室救治能力的,向****负责人报告后,****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医院在本部急诊科设置的3间特殊用房观察治疗。对入院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进行检查和救治。 4.****医务室采取预约的模式开展工作,由医务室负责人对接医学影像科完成。血液、体液,大小便标本等相关检验项目可以及时送检(建议干部派送,利于保密和安全),并及时回报结果。 5.完成省市的入点对象的体格检查及报告,出静园检查及报告。 6.给园区工作人员提供常规就医,体检等医疗保障。 2.人员配置要求10名经验丰富的医生护士,常驻静园工作,其中医生6名,护士4名。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医院急诊科内通过三间医疗用房作为对象特殊观察用房,另配备提供办公用房。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原合同的10%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90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付款方式与原合同一致,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支行(********医院):430********050005915)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2-23 —— 2026-03-31 五、服务地点 省市留置场所医务区(**县静园)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无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无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整改。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甲方需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食宿。 5.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办公的相关办公用品由甲方提供。甲方委托乙方购买医疗设施设备,由乙方先行垫付款项并出示票据,再由甲方向乙方付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医院安排一名政治素质过硬,协调能力强,业务能****医务室负责人。负责医务室日常管理,并负责协调,****医院各项工作。 5.****医院急诊科内提供三间医疗用房作为对象特殊观察用房,另配套提供办公用房。 6.医务室工作****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医疗护理诊疗技术操作规程。医务室医务人员根据医疗保障对象的健康情况进行医疗保障。超出医务室救治能力的,向****负责人报告后,****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医院在本部急诊科设置的3间特殊用房观察治疗。对入院对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进行检查和救治。 7.****医务室采取预约的模式开展工作,有医务室负责人对接医学影像科完成。血液、体液,大小便标本等相关检验项目可以及时送检(建议干部派送,利于保密和安全),及时回报结果。 8.完成省市的入点对象的体格检查及报告,出静园检查的报告。 9.给园区工作人员提供常规就医,体检等医疗保障。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合同未尽事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无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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