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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300MA4W2XMP9T | 建设单位法人:邱伟良 |
| 吴伟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仲恺区 |
| **省**市仲恺高新区中韩**产业园起步区杏园北路10号(厂房C)1-3层 |
| ****迁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7-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仲恺区 ****仲恺区 |
| 经度:114.245556 纬度: 23.06055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09 |
| 惠市环(仲恺)建〔2025〕8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300MA4W2XMP9T001X |
| 2025-11-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300MA4W2XMP9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300MA4W2XMP9T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111MAC1QG54XR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10 |
| 2026-0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迁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迁改扩建项目 |
| 项目性质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年产塑胶衣架 2700吨、模具(自用)40吨、纸箱300吨、胶袋2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产塑胶衣架2700吨、模具(自用)40吨、纸箱300吨、胶袋外发加工。 |
| 项目胶袋外发加工,其他规模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塑胶衣架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GPPS塑胶粒、HIPS塑胶粒、PP塑胶粒、PE塑胶粒)、拆包混料、注塑成型、冷却、修边、质量检查、移印、破碎、包装出货;模具生产工艺流程:模具钢、机加工(CNC、切割机、车床、铣床、攻牙等)、打磨、电火花加工、组装、试模;纸箱生产工艺流程:瓦楞纸、分纸、印刷、切角开槽、加压啤纸、打钉、粘箱、包装入库;胶袋生产工艺流程:PE塑胶粒、投料、吹膜、收卷、印刷、折膜、制袋、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塑胶衣架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材料(GPPS塑胶粒、HIPS塑胶粒、PP塑胶粒、PE塑胶粒)、拆包混料、注塑成型、冷却、修边、质量检查、移印、破碎、包装出货;模具生产工艺流程:模具钢、机加工(CNC、切割机、车床、铣床、攻牙等)、打磨、电火花加工、组装、试模;纸箱生产工艺流程:瓦楞纸、分纸、印刷、切角开槽、加压啤纸、打钉、粘箱、包装入库。 |
| 项目胶袋外发加工,其他生产工艺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对其进行更换,收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用水不外排;废切削液、喷淋塔废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和涌。废气:混料粉尘、破碎粉尘、模具打磨废气及油雾废气全部车间无组织排放;纸箱印刷、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噪声:项目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纸板、废不干胶、废金属边角料、金属沉降粉尘等,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废印刷网版、废空桶、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油、喷淋塔更换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交****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对其进行更换,收集后回用于废气喷淋用水不外排;废切削液、喷淋塔废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和涌。废气:混料粉尘、破碎粉尘、模具打磨废气及油雾废气全部车间无组织排放;纸箱印刷、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噪声:项目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纸板、废不干胶、废金属边角料、金属沉降粉尘等,收集后交由专业单位处理;废印刷网版、废空桶、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油、喷淋塔更换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收集后交****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项目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均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合理车间布局,加强生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合理车间布局,加强生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火灾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降低事故风险。 |
| 项目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522 | 0.099 | 0.099 | 0.0522 | 0 | 0.099 | 0.047 | |
| 0.0164 | 0.0396 | 0.0396 | 0.0164 | 0 | 0.04 | 0.023 | |
| 0.0008 | 0.002 | 0.002 | 0.0008 | 0 | 0.002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
| 0 | 0.0056 | 0.0056 | 0 | 0 | 0.006 | 0.006 | / |
| 0.0077 | 0.017 | 0.017 | 0.0077 | 1 | 0.017 | -0.991 | / |
| 5.1743 | 0.216 | 0.216 | 5.1743 | 0 | 0.216 | -4.958 | / |
| 1 | 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装置 | 项目注塑成型、印刷(移印)、粘箱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的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苯乙烯、甲苯、乙苯及乙醛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的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 2010)中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与凹版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 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项目在塑胶衣架的注塑成型、移印,纸箱印刷、粘箱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1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项目注塑成型、印刷(移印)、粘箱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的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三者中的较严值;苯乙烯、甲苯、乙苯及乙醛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的表5的排放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 2010)中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与凹版印刷第II时段排放限值两者中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1 | 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项目采取隔音、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
| 1 |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规范落实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贮存设施;如涉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包含危险废物)须同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申报固体废物登记工作;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及处置应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规定。 |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纸板、废不干胶、废金属边角料、金属沉降粉尘等,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公司回收处理;废印刷网版、废空桶、废抹布手套、废切削液、废油、喷淋塔更换废水、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运营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装袋后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处理厂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生活污水依****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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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内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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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总量控制在4.3376t/a以内。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总量为0.216t/a<4.3376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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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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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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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不涉及其他内容。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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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