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一)概况
截至2026年1月5日,债权总额为55,573,683.45元:其中本金 36,329,946.76元,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18,967,873.79元,其他费用(代垫费用、违约金)275,862.9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人、抵押****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处置基准日:2026年1月5日 单位:元
| 序号 |
债务人/抵债资产名称 |
本金/抵债金额 |
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金 |
其他(代垫费用、违约金) |
地区 |
担保基本情况/抵债资产情况 |
诉讼情况 |
| 1 |
**耐****公司 |
36,329,946.76 |
18,967,873.79 |
275,862.90 |
**市 |
抵押:**耐****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41项;黔(2019)**县不动产权第****670号、黔(2019)**县不动产权第****671号,土地面积6961.88平方米,厂房面积5212.38平方米,评估价值1014.87万元;黔(2018)**县不动产权第****943号、黔(2018)**县不动产权第****944号、黔(2018)**县不动产权第****298号,土地面积12058平方米,集体宿舍2471.64平方米,办公用房790.39平方米,工业厂房2294.33平方米,评估价值2062.77万元。 保证:**惠****公司、陈礼云、陈祝川、李霞、梅绍忠、李杰、**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执行 |
| 合计 |
36,329,946.76 |
18,967,873.79 |
275,862.90 |
81,288,2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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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债务人情况
**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22日,公司住所:****开发区**项目区,法定代表人:陈礼云,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保温节能材料制造销售;化工产品、隔热、保温、防腐材料、防水油膏、涂料、装饰涂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钢材、二、三类机电产品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惠****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11日,公司住所:**省惠****社区****集团1楼,法定代表人:徐朝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等。
**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6日,公司住所:**省**市**区云上村 ,法定代表人:梅绍忠 ,注册资本218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节能材料;加工、销售:玻璃幕墙,塑钢门窗,铝合**窗;防腐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隔热、保温、防腐材料,防水油膏,涂料,装饰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钢材,二、三类机电产品,工程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瑕疵披露
上述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与债权资产相关的借款人和/或担保人和/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清算、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二)资产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三)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可能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原因导****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形。
三、交易对象及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受让人应在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前出具相关承诺书,承诺受让人满足交易资格。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2月24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五、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等。
六、其他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周先生、陆先生 联系电话:0851-****5996、****8623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分****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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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