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铁路物流中心装载加固材料质量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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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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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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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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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载加固材料质量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装载加固材料质量检测项目。****集团****中心,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包号

包件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不含税价)

备注

包件1

****中心装载加固材料质量检测项目

1

12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元):2000包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属于省级及以上具有检测能力的单位。

3.2 投标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资料。

3.4 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4.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4.4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3.4.5投标人因存****集团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供应商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4.6****铁路局、国铁集团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5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无不良记录。

3.6 不接受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4 日 18时 00分至2026年3月1日 18时 00分(**时间)**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6年3月1日 18时 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163.com,投标人报名邮箱名称****公司全称,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标书代写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4.4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银行****银行转帐。投标保****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

账 号:931********000200003

开 户 行:****公司**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0402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 09时 00分,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标书代写

6.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2026年3月17日 09时 0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物流中心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83****30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017

电子邮件:****@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168 路电:071-26168

9. 异议受理方式

9.1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9.2异议受理须知:

9.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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