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车辆段2026年大修缓冲器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集团****车辆段2026年大修缓冲器委外维修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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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价(不含税)元 |
金额(不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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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包 |
大修缓冲器 |
MT-2 |
套 |
730 |
1266.00 |
9241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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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修缓冲器 |
MT-3 |
套 |
280 |
1255.00 |
35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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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修缓冲器 |
HM-1 |
套 |
20 |
1553.00 |
310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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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金额(不含税)元 |
****640.00 |
||||||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已开具发票复印件。
3.3.投标方须取得在有效期内的“MT-2/3、HM-1型缓冲器大修”项目《铁路车辆零部件维修资质审查(审核、复审)通知书》,****中心、铁科院发放的有效期内的“MT-2/3、 HM-1型缓冲器大修”****铁路局集团公司、铁科院、铁路车辆设计制造企业发放的有效期内的“MT-2/3、HM-1型缓冲器大修”项目《铁路车辆维修能力评估合格报告》。
3.4.投标方具有铁路货车缓冲器大修相关业绩。投标时需提供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银行资信证明。
3.7.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方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3.7.1 ****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方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投标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7.4投标方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3.7.5投标方因存在不****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以“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投标方处理通报查询结果为准);
3.7.6****铁路局、****公司产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不合格名单。
3.8.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24 日 18时 00分至2026年3月1日 18时 00分(**时间)**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26年3月1日 18时 00分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163.com,投标人报名邮箱名称****公司全称,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标书代写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6********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104****32414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代理费必须分开交纳,****银行****银行转帐。投标保****银行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账户名称:****
账 号:931********000200003
开 户 行:****公司**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308****0402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7日 09时 00分,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书面形式函告****。标书代写
本项目定于2026年3月17日 09时 0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cn/)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招标人:****集团****车辆段
地 址:******车辆段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39****358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薛工
电话:0931-****017
电子邮件:****@163.com
市电:0931-****168 路电:071-26168
9.1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9.2异议受理须知:
9.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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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