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2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细则”-“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修改为:标书代写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高级技师),得4分;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得3分;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技能/高级工),得2分,其他不得分。
2、红案厨师(1人):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技能/高级工)及以上,每人得2分;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技能/中级工),每人得1分,其他不得分。
3、白案厨师(1人):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三级(高级技能/高级工)及以上,得2分;具有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中式面点师四级(中级技能/中级工),得1分,其他不得分。
注:(1)项目负责人、红案厨师、白案厨师须为不同的人,同一人员不重复计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扫描件,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互联网查询”的网络查询截图,另提供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5年10月、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均延期至2026年3月12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2月24日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6号
联系人:程志松
联系方式:0556-****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南路52号
联 系 人:韩友华
联系方式:0556-****0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志松
电 话:055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