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相关规定,现将大华路11号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二、采购单位地址:**市珠江路3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大华路11号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四、项目实施地址:**市大华路11号房地产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中标方根据采购方需求提供至少3名安保人员对大华路11号房地产实施24小时轮值服务。加强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环境保洁,营造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公共办公服务环境,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安全,确保变配电设施、消防设施、供水设施等设施设备的安全,区域内绿化树木养护、零星搬运等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3《大华路11号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大华路11号房地产物业管理服务清单》、《考核方法》。
六、时限要求:
服务期暂定6个月,自2026年3月9日起至2026年9月8日止。服务期内采购方中止合同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中标方,届时据实结算。
七、预算金额:¥84996.00元
八、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九、报名供应商有关要求:
1、报名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物业管理相关经营范围。
2、报名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报名****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报名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请有意向的供应商按照附件4《报名资料目录表》的要求,将报名****海关****中心(**市**区珠江路38号306房)办理报名手续。
十一、联系人:梁同志 ;联系电话:****8268。
十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2月27日。标书代写
****中心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