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卫生监督所)为沙依巴克区卫健系统提供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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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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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卫生监督所)为**区卫健系统提供餐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乌鲁****卫生监督所)为**区卫健系统提供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 **乌鲁****开发区(**区)**路2414号绿色家园20栋2-601 报价:20(元) 88.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乌鲁****卫生监督所)为**区卫健系统提供餐饮服务 ****(乌鲁****卫生监督所) - 2026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日常餐饮服务(含午餐)与节假日 / 特殊时段供餐服务 甲方免费提供乙**常服务的所有场地、厨房设备、用具、消毒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等,负责食堂水电费、暖气费、垃圾清运费,乙方负责燃气费缴纳;乙方在每周四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周菜谱;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在资金允许范围内,提供多样化菜品;乙方按甲方就餐要求的时间提供餐饮服务;节假日或特殊时间需供餐,根据甲方通知人数,由乙方安排就餐;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食材进行质量验收及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整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餐饮公司应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定和要求依法做好服务;食堂若发生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伤亡或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接受甲方相关的管理指导和检查监督;定期做好“四害”消杀与防疫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收取身份证健康证体检证明无传染病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挂牌公示;严格落实食品48小时留样;做好各种餐用具洗涤消毒工作;乙方须配备专用厨余垃圾箱和分类垃圾桶按规定处理垃圾;所有餐食必须现场制作不得外带预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帆(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赵江,马欢欢,杜澜,张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15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卫生监督所)

地 址:珠江路53号

联系方式:0991-****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五星北路194号1栋1401室

联系方式:137****7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蒲玉鹏 迟泓睿

电 话:137****7877

2026年01月29日 2026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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