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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投资〔202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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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市**区大圩镇大圩村团结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移民村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建设**市**区大圩镇大圩村团结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区大圩镇大圩村团结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
五、建设地点:**市**区大圩镇大圩村团结屯。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硬化长3260米、宽4米,挡土墙20米,修复路涵1座,涵管144米,标牌1个等。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24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政府性基金(第二批)。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理论证测算项目建设规模,在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进一步细化明确项目建设资金构成和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以及落实项目建设用地和节能审查等相关手续。
贵****改革局
2026年2月11日
附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