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发改投资〔2026〕9号
****: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市**区大圩镇**村17-20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文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移民村基础设施,原则同意建设**市**区大圩镇**村17-20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名称:**市**区大圩镇**村17-20队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三、项目代码:****。
四、项目单位:****。
五、建设地点:**市**区大圩镇**村17-20队。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道路硬化长268米、宽4米,道路硬化长487米、宽3.5米,标牌1个等。
七、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4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第一批)。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贵****改革局
2026年2月11日
附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