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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173286 | 建设单位法人:张晓凯 |
| 冯学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开发区**工业园龙旺路39号 |
| 工业自动化装备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工业园龙旺路39号 |
| 经度:116.90698 纬度: 33.97496 | ****机关:****经济开发区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13 |
| 淮环开函〔2020〕0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1-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 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1732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海蓝****公司 |
| 913********948562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41985Y | 竣工时间:2025-06-1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etail/index/id/257 |
|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同意****工业自动化装备制造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项目环评已于2013年5月8****保护局给予审批,2014年8****保护局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环验[2014]25号)。****公司生产工艺发生变动,拟增抛丸及喷漆工序,属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抛丸工序。 |
| 由于工矿产品对外观要求不高,因而目前未建抛丸工序。部分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建筑面积有所调整,不新增产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业自动化装备制造项目占地面积约26667米,新増工序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变频控制装置100套、矿井斜巷运输综合控制系统60套、矿用智能化电机车18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约13000万元,环保投资约70万元,占投资总额 0.54%。项目建设符合国****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该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工艺、规模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仅对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变频控制装置、矿井斜巷运输综合控制系统及矿用智能化电机车进行简单的组装、调试和检验。包括装置的外壳、电机车的车体均为外购,仅对部分零部件进行加工。 对矿用智能化电机车的外壳进行抛丸及喷漆。 | 实际建设情况:未建抛丸工序。 |
| 由于工矿产品对外观要求不高,因而目前未建抛丸工序,仅对矿用智能化电机车的外壳直接喷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间环境保护管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 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粉尘采取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綠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废气采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达到**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1/933-2015)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采取漆料间、喷漆房及晾干工序密闭等措施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标准要求后排放。同时,项目粉尘、VOCs****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颗粒物:0. 032t/a 、VOCs: 0. 031t/a )。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100米,在****医院、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园区雨水管网;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96) 表4****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未见投诉。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医院、学校、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保要求。废水及噪声处理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治理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在厂内暂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油漆仓库、喷漆房、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 实际建设情况:已于危废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协议,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治理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672 | 0 | 0 | 0 | 0.067 | 0.067 | |
| 0 | 0.0592 | 0 | 0 | 0 | 0.059 | 0.059 | |
| 0 | 0.0166 | 0 | 0 | 0 | 0.017 | 0.0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2 | 0.032 | 0 | 0 | 0.022 | 0.022 | / |
| 0 | 0.017 | 0.031 | 0 | 0 | 0.017 | 0.017 | / |
|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96)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外排。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7996) 表4****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各项指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处理厂接管协议限值要求。 |
| 1 | 过滤棉+两级活性碳、移动式烟罩 | (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 4812.6—2024) | 1、喷漆废气: 项目调漆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项目采用人工喷漆的方式对工件表面进行喷漆,工件在喷漆房内晾干。项目喷漆及晾干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主要是油漆中的溶剂组分包括二甲苯及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漆雾(颗粒物)。 项目喷漆废气采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碳吸附+15m高的(2#)排气筒的方式进行处理。 2、切割烟尘 项目在数字火焰/等离子切割机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切割烟尘,切割烟尘治理措施可采用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相接合进行,全面通风可采用机械通风的方式,安装排气扇使室内空气强制换气。局部通风可采用安装移动式烟罩的方式,此类装置结构简单轻便,可随切割和操作位置变动而任意移动,它由小型离心风机、通风软管、过滤器及风头组成,操作时将吸风头置于切割点上方,将烟尘抽出,然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切割烟尘经排气筒排放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焊接烟尘 项目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接烟尘,焊接烟尘治理措施可采用全面通风和局部通风相接合进行,全面通风可采用机械通风的方式,安装排气扇使室内空气强制换气。局部通风可采用安装移动式烟罩的方式,此类装置结构简单轻便,可随焊接地点和操作位置变动而任意移动,它由小型离心风机、通风软管、过滤器及风头组成,操作时可将吸风头置于电弧附近,将烟尘抽出,然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排气筒排放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DB31/933-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1及表3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同时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34/ 4812.6—2024) 第6部分:其他行业中标准限值。 |
| 1 | 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①尽量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在设备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机械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 ②合理布局,合理布置厂内各功能区的位置及厂区内部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安置在厂区中间位置以增加其距离衰减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1 |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项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在厂内暂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的要求;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综合利用;****开发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和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固体废物治理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治理措施。 |
| 1 | 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油漆仓库、喷漆房、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 | 地下水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治理措施。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已备案。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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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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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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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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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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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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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