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联合社第三代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编号:GN2026-04-0907)招标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
疑问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评前附表(二),2技术指标,第2条实施案例,第3条在线迁移案例,第4条需求结构化案例
在上述第2条实施案例,第3条在线迁移案例,第4条需求结构化案例评分标准中,投标方提供案例是否存在互相排斥规则,即实施案例中列举的案例在在线迁移案例和需求结构化案例中再次列出,是否是有效案例
答复1:不存在相互排斥规则。
疑问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评前附表(二),2技术指标,第3条在线迁移案例
原文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项目含有数据在线迁移实施内容的,每提供1个案例得2.5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项目应为“实施案例”中,经评委认可的有效案例。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在线迁移”、“在线移植”关键词之一或同义词,若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项目相关信息,可另行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
我们认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来衡量有效案例不够科学,应该以是否上线为标准更科学。
原因如下:
在线迁移投产方案属于业内创新解决方案且实施方案复杂,业内曾出现过合同要求采用此方案但实际实施失败的情况。
为客观评估投标方基于该方案的实际实施落地能力,建议采用经过实际投产验证的案例作为评分依据(包括已完成投产或正在投产中的案例),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投产证明材料。
答复2:以招标文件为准。
疑问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评前附表(二),2技术指标,第5条项目团队,第3小条,注
原文为:注:(1)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
(2)提供案例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员姓名,同时项目经理、架构设计师须能体现岗位,项目名称须包含“分布式核心”、“核心业务系统”、“核心系统”、“银行核心”、“存款核心”等关键词之一或同义词,项目名称仅含“信贷核心”、“信用卡核心”、“银行卡核心”、“互联网金融核心”等关键词的案例不予认可,若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相关信息,可另行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
上述文字中可另行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的范围有哪些以下证明材料是否满足评分要求:1、甲方提供的案例项目组表扬信或感谢信(有项目组成员名单);2、甲方单独开具的项目实施人员证明;3、项目工作说明书。
答复3:以招标文件为准,“若合同中无法具体体现相关信息,可另行提供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部门章的证明材料”。
此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有冲突以此澄清文件为准,其余维持招标文件不变。
招标人:****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4日